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农村河塘清淤整治)2015年(施工)招标公告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农村河塘清淤整治)2015年(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华广[2015]招第38号
开标时间:2015-11-1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项目业主为福安市赛岐镇人民政府和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福安市河道堤防管理处
所属地区:
福安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农村河塘清淤整治)
2015年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华广[2015]招第3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农村河塘清淤整治)2015年项目(施工)已由福建省水利厅以闽水农水[2015]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业主为福安市赛岐镇人民政府和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福安市河道堤防管理处 ,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 ①福安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农村河塘清淤整治)2015年度施工图(赛岐镇),主要涉及象环、青江、溪里、苏阳、上长岐、下长岐、泥湾、大盘、小盘及江兜,共计10个行政村;工程主要内容;渠道改造2.45km,渠系建筑物新建2处,渠首水池改造2座;改造排水沟11.58 km;并、河塘清淤整治长度1.428 km,新建护岸2.561 k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②福安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农村河塘清淤整治)2015年度(湾坞镇)工程主要内容:炉山溪综合整治河段2111m,其中新建生态格网挡墙+生态格网坡式护岸1304m,新建生态格网挡墙+原有路堤+浆砌条石防浪墙护岸361m,新建固滨石笼挡墙1414m,新建M7.5浆砌块石挡墙656m,清淤2111m,新建穿堤排涝管5根,小型拦河坝改造3座;下塘水渠村砌2248m,新建渠系建筑物2座;下广水渠村砌2019m,新建渠系建筑物2座。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建设规模:工程招标预算价为:********元;其中福安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农村河塘清淤整治)2015年度施工图(赛岐镇)预算价为********元(含暂列金额49万元);福安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农村河塘清淤整治)2015年度(湾坞镇)预算价为********元(含暂列金额6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统筹;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具备施工条件;
2.4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赛岐镇、湾坞镇辖区;
2.5 工期要求: 180 日历日;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且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3.5. 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配备要求: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2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材料员2人、造价员2人、质检员(或质量员)2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造价员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
3.6. 投标人企业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A证;
3.7.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15 年10月21日至 2015 年10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时30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楼)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电子光盘、技术文件封面)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5年11月16日8时3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11 月 16 日 8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楼)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河道堤防管理处
地址:福安市政府大楼五层
电话:****-*******;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7、58号楼及周边部分地块)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邮编: 350001 ;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潘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安市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帐户名称: 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 ;
帐 号:180*****010********3606 。
投标保证金:应在汇款凭证注明“闽华广[2015]招第38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地 址: 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楼);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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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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