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宜林海岸一期工程9#楼-13#楼自来水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清宜林海岸一期工程9#楼-13#楼自来水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巴彦淖尔市清宜林海岸一期工程9#楼-13#楼自来水施工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BZX-2015-026)
一、招标条件
巴彦淖尔市清宜林海岸一期工程9#楼-13#楼自来水施工项目;招标人:内蒙古隆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巴彦淖尔市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概况:巴彦淖尔市清宜林海岸一期9#楼-13#楼总建筑面积91001平方米(含地下部分23101平方米)。
建设地点:临河区景观大道东、庆丰街北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投标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报名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贰级资质以上(含贰级)的施工企业;
2、本工程项目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为市政或给排水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0月21日至 2015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9:00时至11:30时,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巴彦淖尔市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4)、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报告原件;
(5)、内蒙古外进企业备案表;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提供两份加盖企业公章,标记★的资料需要另外提供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巴彦淖尔市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内蒙古隆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海岗
电话:186*****279
招标代理机构:巴彦淖尔市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龙生
电 话:159*****471
传 真:****-*******
电子邮箱:FTZ_6368@163.com
地 址:临河区逸城首郡8号楼1单元1302室
标签: 自来水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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