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区解放路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临沂高新区解放路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临沂高新区解放路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临沂高新区解放路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电子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东起解放路与G2京沪高速交叉处西陶然快速路工程终点,西至兰陵界,全长10.3公里,包含建设管廊土建主体以及附属设施等,在解放路北侧侧分带下新设净距2.6×2.6m综合管廊5494米、排管4841米,距离路中心线15米,总投资额约1.84亿元。

2.招标内容:本项目包含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采购:包括采购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全部内容;

(3)施工: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4.项目地点:起于解放路与G2京沪高速交叉处西陶然快速路工程终点,向西至兰陵界。

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其中设计期4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后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要求合格。

材料、设备质量: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施工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7.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应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本项目投标人项目经理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

注:本项目投标人项目施工负责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投标事宜;

(7)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5.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23年6月27日上午8:30至2023年7月3日下午17:30,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0日上午09:00,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2.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方式:申请人须通过CA实名认证,使用CA锁办理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临沂版))加解密、电子签章等方面,并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资格预审会议时务必使用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以采用现金、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缴纳,均需符合《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进保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建管字(2021)8号和《关于印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临公管办〔2021]5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建议保证金形式优先选择电子保函形式,电子保函须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12日上午8:30至2023年7月17日下午17:30,过时不予受理。

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9:00,过时不予受理。

方式: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或澄清要求。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上午9:00,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2.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上午9:00。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3.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沂高新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月园路科技公馆504室

联系人:郭主任

电 话:0539-*******

招标代理机构:产发标至信(临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区)双月园路276号

联系人:党君荣

电 话:150*****6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新区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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