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办理情况报告第九批,受理编号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办理情况报告第九批,受理编号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关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

举报事项办理情况报告


海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

现将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海口龙华阳光金盘冰粒室(海口保税区709-1号地块厂房西北舍1楼与2楼)没有通过环评验收就进行生产,24小时噪声都很大,影响周边居民作息,望督察组及时处理。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该信访事项属第九批次,受理编号为SJ2023HK0234,与信访件第八批次,受理编号:SJ2023HK0203、SJ2023HK0209、SJ2023HK0212,三宗办件属于同一办件,承办单位为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接办时间:2023年6月16日14时,办理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15时。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要求查处龙华阳光金盘冰粒厂环保设施未竣工验收就进行生产,每天24小时生产排放噪音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举报的对象名为海口龙华阳光金盘冰粒室冰粒厂,位于海口保税区C01-9号地块厂房西北侧一楼、二楼,总建筑面积450㎡,包含制冰车间、水处理车间、打包车间、储冰库、检验室、办公室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设计生产规模:食用冰粒9000t/a。2023年3月2日,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对《海口龙华阳光金盘冰粒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给予审批,审批文号:海环龙字〔2023〕6号。

五、调查核实经过情况

此件与2023年6月15日交办的事项重复。2023年6月15日,我区及市市政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核实情况。海口龙华阳光金盘冰粒厂项目现场正在生产,主要生产设施是3台制冰机和1台包装机,另外产生噪音的设备还有冷却塔,储冰室的压冰机等,除冷切塔位于室外,其他产生噪音的设施均在厂房内。

(一)海口龙华阳光金盘冰粒室环保证未验收就进行生产问题。

海口龙华阳光金盘冰粒室于2023年2月委托海南一卓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口龙华阳光金盘冰粒室冰粒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后于2023年3月2日取得了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龙华分局做出的《关于批复海口龙华阳光金盘冰粒室冰粒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环龙审〔2023〕6号)。

项目于2023年3月2日后开工建设,2023年4月完工后开始调试。海口龙华阳光金盘冰粒室于2023年5月委托海南中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2023年5月14-15日进行了环保验收监测,在上述验收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的基础上,完成《海口龙华阳光金盘冰粒室冰粒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下一步,将公示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登记。

(二)关于项目生产噪声污染问题。2023年5月14日,15日海口龙华阳光金盘冰粒室项目噪声排放自主监测结果为达标。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情况问题。

未发现存在问题。

1.海口龙华阳光金盘冰粒室已编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尚未完成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不涉环境违法。

2.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噪声排放达标。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无。

八、问题解决情况

已经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已在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http://lhqzf.haikou.gov.cn)。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3 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李阳,电话:182*****717

标签: 生态环境 信访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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