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装备公司保温棉及龙骨低生物持久性纤维及主衬板
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装备公司保温棉及龙骨低生物持久性纤维及主衬板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装备公司保温棉及龙骨(低生物持久性纤维及主衬板)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保温棉及龙骨(低生物持久性纤维及主衬板)采购 | 商务标准 | (2023.06) | 一、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允许贸易商参与。 | |
2 | …… | 财务报表 | 提供经审计近三年财务报表,且近三年利润不能为负、如成立未满三年提供自成立次年起经审计财务报表,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 | ||
3 | …… | 社保要求 | 自有社保人数≥5人,履行社会责任,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 ||
4 | …… | 业绩要求 | 1)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至少2个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①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②到货接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内容、货物验收证明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2)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验收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到货接收证明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
5 | …… | 付款条款 | 全部产品验收合格后开票,开票后45天付款。 | ||
6 | …… | 执行标准/规范 | 基本规范 a. 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 b.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c. 海上固定平台入级与建造规范” (CCS) ,最新版。 d. 海上固定设施安全技术规则”(CCS)。 | ||
7 | …… | 技术要求 | 一、低生物环保纤维 1.提供 CCS/DNV/ABS/BV/LR 证书 2.提供不燃证书或报告 3.提供无石棉证书 4.单面敷铝箔玻纤布,铝箔厚度不小于15μm,提供低播焰证书或报告 5.导热系数 : 0.036 w/m·k或更好,以EN *****-2001 规范下的10℃为准 6.ρ≤66kg/m3 7.低生物纤维的有害物质限定:《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中的有害物质清单 二、配件要求: *****套 φ3*135\Q235A,镀铜 保温钉. *****套 φ32*1.0\Q235A,镀铜 压盖. 用于低生物持久性纤维安装。 | ||
8 | 设计/使用条件 | 1. 低生物持久性纤维需提供相关证书。 2. 主衬板需要镀锌。 | |||
9 | 检测与试验 | 1、要求提供原材料检验证书,对所有到货材料进行验收。 2、货到随车附带齐相应证书。 | |||
10 | …… | 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 1.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材料本身上注明有关内容。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避免受压变形。 2. 卖方在发货前以传真或电话的方式通知买方,内容包括: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金额、毛重或净重、发货时间、预计到货时间等。卖方负责将材料运送到买方指定的项目场地,买方负责组织并提供卸车服务。 3. 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国家主管机关所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并适于气候变化,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腐蚀的措施。 4. 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验收前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经证实,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业主需要。 | ||
11 | 对产品生产组织进度和监造等的要求 | 1. 买方有权随时派员或由指定的第三方代表在制造厂的车间进行必要的检验和要求必要的文件,以确保材料的质量、制造程序和工艺等; 2. 应满足《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年。 | |||
12 | …… | 供货周期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 ||
13 | 质保期 | 验收合格后12个月 | |||
14 | …… | 交货地点 | 天津市滨海新区买方指定交货地点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赵骏 022-******** 022-********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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