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办理情况报告第十批,受理编号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办理情况报告第十批,受理编号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关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
事项办理情况报告
海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促组:
现将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群众反映:龙华区海濂一横街与海瑞大街交叉口的贤濂路有一排快餐店每天饭店都随意排放污水,道路的另一变红绿灯处还会有很重的海鲜腥臭味。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信访件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0批次,受理编号:SJ2023HK0286,承办单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接办时间:2023年6月17日14时,办理时间6月17日15点。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贤濂路有一排快餐店每天饭店都随意排放污水;道路的另一变红绿灯处还会有很重的海鲜腥臭味。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举报对象为贤濂路的王家猪脚饭、鸭叔鸡饭店、天天鲜餐饮店和贤濂路与海瑞大街、滨濂商业街交叉口东北角的海鲜售卖点。其中王家猪脚饭的营业执照名称为海口龙华春之暖餐饮店,位于滨濂北社区三里61号,经营者为王家春,经营范围包括正餐服务、酒、饮料及茶叶零售等;鸭叔鸡饭店的营业执照名称为海口龙华蔡笃委餐饮店,位于滨濂北社区三里63号一楼102铺面,经营者为蔡笃委,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等;天天鲜餐饮店的营业执照名称为海口龙华鸣华餐饮店,位于滨濂北社区三里70号,负责人为刘秋妹,经营范围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饮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等;交叉口东北角的海鲜售卖点为滨濂村自发形成的点位,土地属于滨濂村一队,管理人员为柯维健,售卖点内主要售卖海鲜等水产品。
五、调查核实经过情况
针对投诉人对贤濂路快餐店及红绿灯处售卖点涉环保方面的诉求,6月16日,根据龙华区人大常委会四级调研员杨国庆和海垦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博的工作要求,海垦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环卫局、龙马环卫公司、海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到现场核实,实地调查了王家猪脚饭(海口龙华春之暖餐饮店)、鸭叔鸡饭店(海口龙华蔡笃委餐饮店)、天天鲜餐饮店(海口龙华鸣华餐饮店)三家快餐店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和交叉口东北角售卖点环境卫生情况,发现三家快餐店都在店外墙边安装水龙头清洗物件,乱排放污水;售卖点内乱排放污水。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
王家猪脚饭(海口龙华春之暖餐饮店)、鸭叔鸡饭店(海口龙华蔡笃委餐饮店)、天天鲜餐饮店(海口龙华鸣华餐饮店)和交叉口东北角售卖点乱排放污水。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一是海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王家猪脚饭(海口龙华春之暖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改正/整改/停止通知书》[(2023)琼综执海口龙华责改(限改/停止)通知(海垦)第617号],要求其于6月19日前改正违法行为。
二是海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鸭叔鸡饭店(海口龙华蔡笃委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改正/整改/停止通知书》[(2023)琼综执海口龙华责改(限改/停止)通知(海垦)第617-1号],要求其于6月19日前改正违法行为。
三是海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天天鲜餐饮店(海口龙华鸣华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改正/整改/停止通知书》[(2023)琼综执海口龙华责改(限改/停止)通知(海垦)第617-2号],要求其于6月19日前改正违法行为。
四是海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交叉口东北角售卖点管理人员柯维健下达了《责令改正/整改/停止通知书》[(2023)琼综执海口龙华责改(限改/停止)通知(海垦)第617-3号],要求其于6月19日前改正违法行为。
八、问题解决情况
问题已解决。
一是王家猪脚饭(海口龙华春之暖餐饮店)、鸭叔鸡饭店(海口龙华蔡笃委餐饮店)、天天鲜餐饮店(海口龙华鸣华餐饮店)已于19日前拆除店外的墙边水龙头。后期海垦街道执法人员将加强巡查,再发现店外清洗排污水情况,将依法处理。
二是红绿灯交叉口东北角售卖点管理人员柯维健已签收通知书,于19日前清理了售卖点内水沟,并承诺后期每天清洗场地,引导污水排入水沟。海垦街道将加强巡查,如再次发现乱排污水情况,执法中队将依法处理。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已在海口市龙华区政府网站公示(http://lhqzf.haikou.gov.cn)。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熊克华,电话:13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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