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办理情况报告第十一批,受理编号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办理情况报告第十一批,受理编号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关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事项
办理情况报告
海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现将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群众反映:龙华区八灶街与玉河路交叉口处的排涝绕城河,淤泥沉底,每遇下雨天气就会产生,道路积水,污水横流,且周边还有一个污水处理厂,炎热天气产生恶臭,污物漂浮,严重影响居住环境。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信访件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1批次,受理编号:SJ2023HK0319X,承办单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接办时间:2023年6月18日14时,办理时间6月18日15时。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要求解决龙华区大同沟下雨天气污水横流、周边还有一个污水处理厂炎热天气产生恶臭、大同沟水面污物漂浮等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1.群众反映的排涝绕城河为大同沟水体,大同沟全长约1.7km,水深1.5m,宽度10-18m,汇水面积174公顷。大同沟水流源自东西湖,流经大同路、龙华路,最后在龙昆北路汇入龙昆沟。2.群众反映的污水处理厂为大同沟水体水质净化循环设施,通过“水质净化设备-循环泵站-水生态系统”循环,使大同沟达到水体自循和净化作用。
五、调查核实经过情况
2023年6月18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收到转来的编号SJ2023HK0319X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当日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经核实,群众反映的污水处理厂为大同沟水体水质净化循环设施,不是污水处理厂,是作为水环境治理必不可少的水体净化设施,其目的就是净化改善大同沟水体,保障周边良好的水环境,是水环境治理的一项重要手段。由于大同沟无有效量的生态补水,需通过大同沟水体自循环以进一步实现水质净化效果,并实现水体循环,产生恶臭气味问题是水质净化循环设施盖板封盖密闭性不足从缝隙散发处的气味。
群众反映的排涝绕城河为大同沟水体,现场核实当天未下雨,大同沟未有出现污水横流,污物漂浮情况。应是降雨时,为防止发生内涝,降雨时必须开启六中沟闸门进行排涝,大量雨、污混合水将进入大同沟所导致。
雨后,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第一时间对因排涝造成的污染水体进行置换,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抽泥工作。海口市龙华区环卫局立即组织力量对水面垃圾进行清理,尽快促进大同沟水体水质恢复正常。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情况问题
1.因受降雨影响,市政管网水位高,导致滨河路,海医附属医院等路段积水严重,为防止城市内涝,必须开启六中闸门进行排涝,导致大量雨、污混合水将进入大同沟水体,造成雨后大同沟感官不佳,水面出现污物及漂浮物。
2.大同沟水体水质净化循环设施盖板封盖密闭性不足从缝隙散发处的异味。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1、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已加强水质净化设施盖板封盖的密闭性。形成常效管理机制,在雨后第一时间对因排洪排涝造成的污染水体进行置换,尽最快的时间恢复水质;区环卫局会立即组织力量对水面垃圾进行清理,做好大同沟水面保洁工作。
2、根据大同沟实际情况不定时采用吸污车开展抽泥工作。
八、问题解决情况
问题已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已在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http://lhqzf.haikou.gov.cn)。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云倩倩,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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