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中心项目代建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平凉市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中心项目代建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平凉市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中心项目代建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平凉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7-17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020
项目名称:平凉市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中心项目代建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最高限价:100.0(万元)
采购需求:代建工作服务内容: (1)代建内容为项目主体施工和室内外二次装修施工。 (2)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权行使建设单位职责,负责代建方对施工、物资采购等过程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投标办法规定,负责该项目的施工、物资采购招标及合同审核、签订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履行相关义务。 (4)积极协调做好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审核等工作。 (5)负责工程进度管理,按照工程进度总体计划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既定工期建成并投用。 (6)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严控施工质量,履行工程质量管理职责,确保建设项目质量合格。 (7)负责工程量复核、工程款申请及拨付、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和项目审计工作;对改变工程投资和重大设计变更,进行初步审核,提请委托方审定。 (8)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范标准履行管理职责;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扬尘治理管理,落实省市“三个必须,六个百分百”的要求。 (9)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及有关问题协调工作。 (10)负责签发工程开工令、整改通知、暂停令及处罚决定。 (11)负责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邀请质量监督部门对验收程序和过程进行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向委托方移交全部工程、设施设备及文件资料等手续。 (12)协调施工单位履行缺陷责任期责任,工程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应当即使维修。 (13)负责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专款专用,规范财务资金流程及审批手续,按照规定向委托方提供代建管理服务费票据。接受委托方确定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公司对施工企业上报的月工程量清单、工程进度款支付进行审核和跟踪审计。 (14)负责与委托方积极沟通协商,确保在实施阶段,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明确建设项目的功能分区、通风、排污、净化、物流等系统专项设计,确保项目施工功能完全满足医院运行。 (15)负责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管理五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建立预警机制,对农民工资发放情况定期摸排,全程跟踪,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后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上访讨薪事件。 (16)代建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工程尾款支付完毕,代建工作结束。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7月至2026年5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甲方全部手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6-27至2023-07-03,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07-17 15:00
地点: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电子开标系统内进行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无法进行解密,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GTF-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凉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平凉市广成路36号
联系方式:0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丰泽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绿地广场(仁爱路43号)恒和大厦15层1506室
联系方式:151*****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淑秀
电 话:15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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