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荣誉退休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荣誉退休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海经区综合事务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实施《关于加强教师礼遇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1〕77号)和《温州市“尊师强教”十大举措》(温委办发〔2022〕60号),充分体现对退休教职工的关心关爱,着力增强教职工的归属感、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切实做到对退休教职工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经研究,决定建立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荣誉退休制度。

一、适用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退休教职工,教育系统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二、具体举措

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广大退休教职工牢记初心使命,帮助他们既完成角色转换,乐享美好生活,又能发挥自身优势,继续发光发热,为社会、为人民、为教育作出应有贡献。

(一)开展专题谈心谈话。学校应于教职工退休前,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与其进行一次专题谈心谈话,全面了解临退人员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家庭近况等,既要肯定工作成绩、听取意见建议,也要提出希望要求、尽力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充分体现组织的关心爱护。

(二)强化服务保障对接。学校应详细介绍退休待遇、管理衔接等政策,及时告知临退人员办理退休时间和程序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确保退休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要及时将新退休人员信息录入“浙江省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平台”。学校退休教职工协会组织应详细介绍退休教职工组织的职能及组织结构,及时告知各项退休活动。

(三)举办荣誉退休仪式。退休教职工“荣誉退休仪式”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月或9月举行,也可根据实际,结合从教三十周年(或二十五周年、三十五周年)座谈会等适时集中举办。

学校主要负责同志须参加“荣誉退休仪式”。“荣誉退休仪式”可包含以下环节:学校向退休教职工致以敬意与感谢,向其颁发以县域为单位统一格式的荣誉退休证书、纪念章或感谢信等;结合工会有关政策,赠送有特色、有意义、个性化的纪念品、纪念册,拍摄合影留念等,送上组织的祝愿;学校领导对退休教职工的工作给予肯定,并就遵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继续发挥优势等提出希望和要求;学校退休教职工协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做相关介绍;退休教职工发言等。

“荣誉退休仪式”可组织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部分教职工代表或全体教职工参加,应当从多方面充分发挥退休教职工的表率引领作用,展现“荣退”教职工的职业风采,总结、学习“荣退”教职工的师爱师能,展示“荣退”教职工的工作成效。

(四)做好关爱走访慰问。学校应结合重要节假日、纪念日等,开展走访慰问,详细了解教职工退休生活状况,建立“关爱台账”。落实退休教职工体检待遇,关注体检情况,掌握健康状况信息,建立健康档案。对生病住院、存在特殊困难的,按有关规定组织慰问,研究提出帮扶办法。学校要关心退休教职工协会组织的建设,提供合适的活动场所,在人力财力上予以支持。

(五)搭建学习培训平台。学校要及时帮助退休教职工调适心态,围绕党建、时事形势、教育文化、心理调适、保健与老年人疾病预防防治、智能电子产品使用等内容,适时组织开展专题辅导,并邀请部分优秀退休教职工代表分享退休后生活的体会和感悟,帮助引导退休教职工保持政治本色,促进身心健康。学校应定期向退休教职工通报学校发展情况,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通报会。学校举办的时政报告会、学校发展规划讨论会、健康讲座等活动,要一并邀请退休教职工代表参加。

(六)引导发挥优势作用。鼓励和支持退休教职工参加老年大学、志愿服务等活动。鼓励退休教师参加“银龄讲学”计划;鼓励退休党员教职工到其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助力瓯江红“共享社·幸福里”建设;引导退休教职工“活动在区域、奉献在社区”,遵循“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原则参与社会治理和各类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支持退休教职工结合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乐享退休生活。充分发挥退休教职工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加强其在青少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心理健康教育、弱势群体关爱、成长环境净化等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特殊作用,以实际行动释放正能量、展示新风采。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教育工会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组建“三个一”工作机构(即一名分管领导、一个内设机构、一名具体负责同志),有关活动要列入学校行事历,认真贯彻落实好教职工荣誉退休制度;各地人民教育基金会要在项目谋划、资金保障、困难帮扶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校要注重挖掘培育一批退休教职工典型,积极宣传实施教职工荣誉退休制度的重大意义和具体举措,积极宣传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积极引导广大退休教职工始终牢记人民教师身份,更好地完成身份转换,融入退休生活,做到退休不褪色,为加快推进温州教育高地建设、打响“好学温州”品牌继续作出贡献。

温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职工 中小学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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