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大队推丘招标公告
交通警察大队推丘招标公告
勐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推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10-21 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勐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推丘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勐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勐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推丘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满足询价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勐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推丘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NCX-15-000068 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交货期(含安装期)承诺: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四、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质量承诺:按国家标准执行,且不得少于2年,生产厂家与供应商按自身情况对所投产品进行质量承诺,。 五、交货地点:勐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定地点交货。 六、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七、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内容:采购内容详见后附采购清单。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满足项目产品、设备的国家相关行业资质要求,所投产品、设备,必须满足其自身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 3、供应商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4、供应商必须按照产品售后服务规范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按国家规定条款执行,提供包换服务及提供免费维修,供应商能提供快捷的上门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十、报名时间: 1、请各投标人于 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7楼7001室)报名并获取询价通知书。 2、询价通知书费:¥200.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询价通知书时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的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询价公告“九、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证明材料(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上述(1)至(4)项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十一、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15年10月30日15时30分 2、询价地点: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三、相关费用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勐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勐海县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7楼7001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1 2015年10月21日 勐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推丘采购项目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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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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