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2500吨/年新型调堵剂工业化装置施工

大庆炼化公司2500吨/年新型调堵剂工业化装置施工

大庆炼化公司2500 吨/年新型调堵剂工业化装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3*****062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500 吨/年新型调堵剂工业化装置施工已批准建设,批文名称或项目编号庆炼化计〔2023〕7号(T********,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大庆炼化公司。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为 2500 吨/年新型调堵剂。拟对已废弃的原腈纶厂聚合车间内部进行改造。使用的公用工程脱盐水、生产水、生活水、循环水、电、仪表空气、 压缩空气、氮气、蒸汽依托大庆炼化现有公用工程管网。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计划中交日期2023年12月25日。

2.4招标范围:大庆炼化公司2500 吨/年新型调堵剂工业化装置设计文件所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2.6 HSE要求

具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HSE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

2.7项目信息、文档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编制项目信息、文档管理方案,确定信息管理流程、采集、分析整理信息数据。按照招标人项目文档编码规则,对文档处理、控制、保管和存档进行管理,确保项目文档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具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要求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1.3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的承包商。过渡期投标人资格要求应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3.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影印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0年1月1日至 2022 年12月31日至少1项石油化工企业合同额1300万以上的新建或改造装置业绩。

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形式:合同和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业绩合同描述无法证明上述要求的,须由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附公章,涉及跨年合同算一份,以交工日期年度为准,分包合同不计入有效业绩(EPC项目的分包除外)。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4.1-3.4.3条款以评标当日相应网站查询为准。

3.4.4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3.4.5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人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注册建造师截屏,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020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至少具有 1 项石油化工企业合同额1300万以上的新建或改造装置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形式:合同和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业绩合同描述无法证明上述要求的,须由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附公章,涉及跨年合同算一份,以交工日期年度为准,分包合同不计入有效业绩(EPC项目的分包除外)。

3.5.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5.2.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5.2.2外部工程建设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培训要求: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企业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且培训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3.5.2.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年龄在项目实施期间男不得超过60周岁,女不得超过55周岁。承诺提供“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5.2.4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机具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

3.7.2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3.7.3分包:本项目允许合法分包(土建、防腐保温等非主体工程允许分包),禁止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06-27 09:00:00至2023-07-03 15:30:00,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在交易平台网上支付的模式(仅支持非昆仑银行账户的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07-18 09:00:00(北京时间)。

5.3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 20万元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6. 开标

开标时间: 2023-07-18 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1-9-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运维运营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 孟庆磊 电 话: 0459-*******

电子邮件: 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孟庆磊 电话:0459-*******/0459-*******

电子邮件:lvming-dl@petrochina.com.cn/ 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跟项目有关的问题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跟系统有关的问题请咨询系统联系人)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语音提示后说:电子招标平台。

10.发票领取

10.1发票开具时间: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

10.2发票抬头:发票信息由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发票信息,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麻烦。

10.3发票领取:

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发票领取方式:快递邮寄/现场领取(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领取发票)。

快递邮寄:请投标人在发票开具之后将公司名称、邮寄地址(必须注明所在省、市、区(县)及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由于信息不全造成邮寄丢失后果自负),发送至发票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填写为“申请邮寄发票”,我们将在邮寄信息审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开具好的发票委托快递以费用到付方式寄出。

现场领取: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请投标人到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一楼大厅集中办理领取业务,其他时间领取恕不接待(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领取发票)。

10.4发票联系人:孟庆磊联系电话:0459-*******

电子邮箱: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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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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