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上海崇明供电公司2023年第七次非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O9CN0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崇明供电公司2023年第七次非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己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崇明
供电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崇明供电公司2023年第七次非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
工程
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崇明供电公司2023年第七次非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见附件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崇明供电公司
地
址:上海市崇明岛西门路381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重庆南路310号9楼
联系人:张伟成
电话:51523936
电子邮件:ziwenvip.l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鉴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山
招标专用章
(1)
上海崇明供电公司2023年第七次非物资竞争性淡判采购
(采购编号:09CN02)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祟明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
位),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上海祟明供电公司。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
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
就上海崇明供电公司2023年第七次非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
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
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附件1分标分包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采购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
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安全质量复求
设计项目:自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
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首次应答文件递
交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
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110kV及以上基建施工项目: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
起的五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不发生五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不发生火灾
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不发生对公司造成
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其他掩工项目:自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较
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
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监理项目:自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
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一般人
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其他服务项目:自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
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首次应
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
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年内未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特大质
量事故。
3.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设计项目: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谈判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为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谈判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谈判项目提供谈判代理服务的:
6)被贵命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施工项目: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谈判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为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谈判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谈判项目提供谈判代理服务的:
6)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命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其他服务项目: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谈判项目提供谈判代理服务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谈判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合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7)与本谈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谈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谈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3应答人须满足的其他通用资格要求
(1)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不得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督部门列入并公示为
经营异常名录。要求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及以前满足该条款要求,否则将予以香决
(2)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
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锊被香决
(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09CN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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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网上海崇明供电公司营销部智能档案室维保服
法规正式设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法
8
90
63.49
9013004-0004
维保
2023年智能档案室维保服务
务
人或其他组织
总价
(2)具有同类项目相关业绩。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