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中区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乡村振兴先进镇、示范村奖补资金项目的公示
关于市中区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乡村振兴先进镇、示范村奖补资金项目的公示
根据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乡村振兴局等7个部门《关于印发<乐山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1〕75号)要求,对市中区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乡村振兴先进镇、示范村奖补资金)项目进行公告公示。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下达市中区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乡村振兴先进镇、示范村奖补资金)70万元,涉及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先进镇1个:剑峰镇;示范村2个:平兴镇滑石村和大佛街道鞍山村。先进镇获得一次性奖补50万,每个示范村一次性奖补10万元,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项目建设。
公示期限: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833—*******。
附件:市中区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乡村振兴先进镇、示范村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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