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发光分析仪招标公告

化学发光分析仪招标公告

海原县化学发光分析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海原县化学发光分析仪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依法组织政府采购,现邀请具备供货和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海原县化学发光分析仪采购项目

1.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化学发光分析仪采购

化学发光分析仪

1

2.项目编号

2.1采购计划编号:海财(采)字﹝2015﹞048号

2.2委托代理编号:NXZHZB-C-2015-002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 ;

(2)组织机构代码证 ;

(3)税务登记证 ;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

(6)要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在宁夏地区有维修机构。

注: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资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审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及报名

5.1 公告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 27日

5.2 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7 日(公休日除外),每天8:30—12:00、14:00—18:00。

5.3报名地点: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596号3楼)。

6.招标文件

6.1获取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 27 日(公休日除外),每天8:30—12:00、14:00—18:00。

6.2 获取地点及方式: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596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14 时30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 日14时30 分。

7.3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详址:中卫市行政中心东南侧)。

9.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9.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及电话:周 勇 137*****234

9.2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牛江燕 ****-*******

10、监督单位:海原县监察局 ****-*******

海原县审计局 ****-*******

11、质疑投诉:海原县财政局 ****-*******

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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