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安局办公耗材定点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公安局办公耗材定点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公安局办公耗材定点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按照采购计划的安排和采购人的委托,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葫芦岛市公安局办公耗材定点采购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公安局办公耗材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HJYZXTP*******

二、谈判内容: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葫芦岛市公安局办公耗材定点采购谈判文件》

三、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1日 8:30-2015年10月26日14:30(接受电话、传真报名)

报名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电话:0429-**************

四、资质审查时间:2015年10月26日14:30-15:30

资质审查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服务大厅(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10:00前

保证金金额:5000元

六、保证金缴纳银行:葫芦岛银行海上海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0010

七、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八、谈判时间:2015年10月30日9:30

谈判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

九、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有固定工作场所和专业技术人员,有相关供货经验;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要求企业所投标的产品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十、供货期限:

签订合同后,供货方在收到我方送货(下单)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送货响应,遇特殊情况供货方应及时与我方沟通,并尽快在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达。

十一、付款方式:

供应商垫付,签订合同一年后提供正规发票及产品清单一次性支付。

十二、注意事项:资格审查时必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条件(详见公告九),个人身份证等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谈判资料并参加下一步谈判活动,谈判文件可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十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葫芦岛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谈判)人未进入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谈判)。入库咨询电话:0429—*******(财政局采购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施剑峰 联系电话: 0429-**************
葫芦岛市公安局联系人:吴小书 联系电话:0429—*******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21日

标签: 公安局 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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