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管理服务参数公示
档案数字化管理服务参数公示
我部拟对如下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管理服务
二、 项目编号:2023-JQ05-W1198
三、公示时间:2023年 6月27日至7月3日
四、项目预算:199.35万元
五、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将对现有存量采购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包含约4200余盒采购档案文件,同时部署一套数字档案智慧管理平台,依据信息化现状建设必要的配套设施, 实现数字化加工后的档案全周期管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实现对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推动实现档案工作数字化型,为档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六、供应商资质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七、参数申领时间及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08: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
(三)申领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人申领需求参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四)售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戢助理
电 话:(022)********
传 真:(022)********
单位名称:第五采购服务站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室
邮政编码:******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公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发送邮箱guyue9900@163.com进行反馈。如无异议请关注军队采购网,后期会以本项目名称和编号在军队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
九、其他说明
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本项目目前仅为需求公示,参数异议不再另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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