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消防、电梯维修维保委外项目01-03合同段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消防、电梯维修维保委外项目01-03合同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拨款、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消防、电梯维修维保委外项目01-03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消防、电梯维修维保委外项目01-03合同段。

  2.1.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1.3项目概况:

  01合同段:乌鲁木齐轨道产业总部基地项目--线网控制中心(位于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卫星路与黄山街交汇处,总建筑面积******.3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7平方米,分为A区、B区、C区、D区、地下室五个部分,A区、B区、C区均属一类高层民用建筑,D区为多层民用建筑;地下室主要功能为车库、人防及配套用房。

  02合同段:乌鲁木齐轨道产业总部基地项目--线网控制中心设置有七氟丙烷气灭钢瓶95具,氮气启动瓶38具,氮气充压气瓶10具。

  03合同段:乌鲁木齐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设置有电梯共计39部,需要维保公司依法对其进行定期保养。其中A栋共计设置电梯19部;B栋共计设置电梯8部;C栋共计设置电梯3部;D栋共计设置电梯7部。

  2.1.4服务期限:

  暂定总服务期限自2023年7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适用于01、02、03合同段);

  2.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

  2.2招标范围:

  01合同段:

①消防年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烟温感报警检测、吸气式火灾报警器检测、火灾自动报警主机检测、气体灭火主机检测、气体灭火设备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检测、气灭系统联动检测、智能疏散检测、电气火灾监控检测等消防设施的性能进行检测;对整体建筑各类消防设施进行联动功能测试和综合技术评价等,并向招标人提交符合政府管理要求、消防管理部门认可的消防检测报告、配合招标人完成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年度消防检测并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上报消防部门备案、在检测合格设备的报警控制器上贴附检测合格标签等

②消防维保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方案,明确维护保养对象、检查、测试、保养的内容和周期、确定项目负责人、维保人员等内容。

  02合同段:对乌鲁木齐轨道产业总部基地项目--线网控制中心现有的七氟丙烷气灭钢瓶及启动瓶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与本项目相关的规范规程,进行检验充装并出具合法检验合格报告和充装证明材料,并提供与当前检验批次同等数量的备用气瓶,保证检验充装过程中系统正常运转,包括但不限于七氟丙烷气灭钢瓶、氮气充压气瓶及氮气启动瓶及其配套设备设施(阀门、压力表等连接组件)的拆卸、搬运、运输、检验、充装、安装、更换、维修、系统恢复及钢瓶补漆等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03合同段:对乌鲁木齐轨道产业总部基地项目--线网控制中心现有的39部电梯进行年检、维护保养,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年度检测并出具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年检合格证书、日常维护保养、紧急救援、所有零部件及备品备件更换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3合同段划分:3个合同段;

  2.3.1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合同段中的 全部 合同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合同段。评标时将按照01-03合同段的顺序进行评审,如:在01合同段中,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其他合同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01合同段:

  3.1.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在省级及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项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及以上的地下空间或公共建筑或民用建筑工程消防维保项目业绩。

  3.1.4 人员要求:

  3.1.4.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从事消防维保工作3年及以上,近三年内在一项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中承担该项目负责人职务,且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为外聘、返聘人员;

  3.1.4.2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至少有2名注册消防工程师;

  3.1.4.3投标人拟投入人员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3.2 02合同段:

  3.2.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2资质条件:

  3.2.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获准独立从事消防用气瓶检验(PD1无缝气瓶及PD2焊接气瓶)资格,且证书合格、有效;

  3.2.2.2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证》,获准独立从事消防灭火剂充装资格,充装介质类型需包括氮气、七氟丙烷气体,且证书合格、有效;

  3.2.2.3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合格、有效;

  3.2.2.4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非易燃气体);或与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非易燃气体)的公司签定的长期有效运输合同;

  3.2.3人员要求:

  3.2.3.1拟从事气瓶检验工作的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气瓶充装工作的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证书合格、有效;

  3.2.3.2拟派至少2名现场作业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具有5年(不含5年)的气瓶拆卸及安装工作经验,且证书合格、有效;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的消防气瓶检验及充装项目。

  3.3 03合同段:

  3.3.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需包含:“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或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杂物电梯”),或在有效期范围内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的电梯维护保养项目业绩。

  3.3.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作业人员须具有电梯修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5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7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2701室(详细地址)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7 月 17 日10时3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辅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http://zwfw.wlmq.gov.cn/ggzy/)、《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 话:0991-*******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2701室

  联系人:艾克兰木·艾尼娃尔、李洁

  电 话:0991-*******186*****830136*****698

(作者:时运新   来源: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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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梯维修 委外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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