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

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

各县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落实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完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1个工作日以内,根据市工改办《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马建审改办〔2023〕3号),为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相关审批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界定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低风险工程”)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不会对周边环境和相邻的建筑、居民生活产生不利影响,未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但用地范围不大于5万平方米、不在地下文物埋藏区或者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不生产或者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危险物品,不属于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新建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跨度小于12米、不超过3层、无地下室、不属于超限工程的生产性厂房、仓储类项目。

二、优化完善低风险工程审批流程

严格按照“办理建筑许可”工作要求,紧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各县局、各分局积极配合属地工改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接件时主动引导符合条件的项目使用低风险工程审批流程进行申报。严格按照低风险工程类别中的审批时限、审批阶段、流程图、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提供审批服务,落实低风险工程审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4个阶段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要求,采用“一张表单”审批模式,实行综合窗口“一窗受理”,材料缺失“一次告知”补正,按照工改统一要求实行审批事项“超时默认”。自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开始至不动产登记完成,总审批时限控制在11个工作日以内。

三、精简合并低风险工程办理环节

(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2个工作日)。将低风险工程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事项合并办理。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受理后,通过工程审批管理系统限时与发展改革部门项目备案同步完成。

(二)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办理(4个工作日)。

将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与住建部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审批事项合并办理。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受理后,通过工程审批管理系统与住建部门同步接件并按限时完成审批。

(三)优化设计方案审查流程。根据市工改办要求,低风险工程设计方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各县局、分局将设计方案审查与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合并办理,建设单位不再单独申请设计方案审查。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通过工程审批管理系统共享给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和供电、供水等单位。

(四)工程规划许可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根据市工改办要求,经建设单位书面形式申请,在承诺所报项目图纸符合审批条件且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损失的前提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提交申报所需材料后,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进行指标校核。

(五)落实竣工联合验收,实行“测算合一”,实现“验收即拿证”(5个工作日)。经建设单位申请后,各县局、分局应积极配合属地工改办开展竣工联合验收,建设单位可同步申请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应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严格按规定落实“缺席默认”制。在联合验收通过后,工程审批管理系统同步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核实合格证”“联合验收意见书”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电子证书实时共享至不动产登记系统。同时,测绘单位按照市住建部门要求落实房产测绘“测算合一”、统一完成房产平面测量和房屋面积计算并提交有关材料。在收到住建部门推送的材料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于1个工作日内通过在线核验相关验收材料后完成不动产登记工作,发放不动产权证。

(六)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用。根据《关于企业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马自然资规函〔2022〕45号),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企业的不动产登记费予以减免。

四、配套做好相关保障措施

(一)强化咨询指导服务。各县局、分局要依托属地政务服务中心和工程建设综合窗口,依托属地全流程免费代办工作机制,为建设单位提供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审批事项的“点对点”服务。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服务需求,提供咨询、指导、协调措施。

(二)强化信用承诺和事中事后监管。对实行告知承诺办理的事项,各县局、分局要严格按照承诺文书样本、承诺制办事指南,明确承诺内容、承诺时限、承诺责任。各县局、分局要加强对低风险工程全覆盖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规划批后监管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要求,对在承诺期限内未履行承诺的建设单位,依法撤销对应审批决定,并纳入信用档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局、分局要积极配合属地工改办做好全面宣传,进一步扩大政策的受众面,提高知晓率。在属地统一调度安排下,主动摸查潜在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提前就各项改革政策对建设单位进行宣贯培训,指导其采用新流程进行报批报建。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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