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岸村中心湖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珠岸村中心湖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永嘉县沙头镇珠岸村中心湖清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编号: (2015)第19号
2、建设单位: 永嘉县沙头镇珠岸村民委员会
3、项目名称及工程地点: 永嘉县沙头镇珠岸村中心湖清淤工程;永嘉县沙头镇珠岸村
4、项目概况及范围:本次河道开挖主要采用水力冲挖结合泵送淤泥进行疏浚,沿河部分垃圾采用人工清理。施工工艺:抽水;水利冲挖;吸污泵吸淤泥至罐车运卸;人工清理渣土(含垃圾;石块);吊云至岸上临时堆放点;渣土车外运至弃渣场;弃渣场消纳等。招标预算价222083 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质量目标合格,工期要求为30日历天。
5、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聘用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无永嘉县政府投资小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在建项目;3)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 4)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总经理、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安全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7)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并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要求;8)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被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及以上、温州市水利局、永嘉县水利局)限制投标、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并在限制期、公示期(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或通报发文三个月内(以投标截止日上溯);10)根据温中法【2013】193文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6、招标方式及评标办法:公开招标;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中标价格的确定:审定的预算价×(1-14%)=222083元×(1-14%)=190991元
8、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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