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市学院关于商业街学生生活配套招租项目的招租公告
苏州城市学院关于商业街学生生活配套招租项目的招租公告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城市学院的委托,就商业街学生生活配套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编号:SZCH2023-Q-G-039
二、项目要求:
(一)标的物状况:
标段 | 门牌号 | 服务业态 | 面积(㎡) | 招租经营期限 |
1 | 1-1、2、3、4 2-1、2、3 | 快递 (一楼、二楼) | 323.4 | 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装修期含在租赁期内) |
2 | 1-5 | 奶茶咖啡 | 53.57 | |
3 | 1-7 | 便利店 | 78.76 | |
4 | 1-11、12、13 2-11、12、13 | 超市 (一楼、二楼) | 517.47 | |
5 | 1-6 | 水果店 | 53.57 | |
6 | 1-8 | 理发店 | 76.41 |
(二)各标段服务范围:
标段 | 服务类型 | 服务范围 |
1 | 快递 (一楼、二楼) | 代收取、寄快递服务。 |
2 | 奶茶咖啡 | 自制饮料(奶茶、咖啡、豆浆),食品确保无过期、变质,不得销售酒精饮料、定型包装食品、饮料(如矿泉水、牛奶)等。 |
3 | 便利店 | 食品、饮料、日用品等,所有商品都有商标及QS标记、杜绝三无产品,食品确保无过期、变质。 |
4 | 超市 (一楼、二楼) | 食品、饮料、日用品、文具、小百货等,不得服务半成品再加工、不得销售烟酒、含酒精饮料、大功率电器等。超市内所有商品都有商标及QS标记、杜绝三无产品,食品确保无过期、变质。 |
5 | 水果店 | 水果,确保水果新鲜,无变质。不得销售酒精饮料、定型包装食品等。 |
6 | 理发店 | 理发服务,保持经营场所整洁干净。 |
(三)各标段服务要求:
1、为全校师生服务,不得对外经营;
2、所有商品堆放整齐,经营环境整洁;
4、听取师生建议,及时更换新品;
5、全体员工服务态度热情;
6、遵守校方规章制度;
7、做好门前卫生“三包”;
4、不得超范围经营。
8、物业费、水电费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9、经营期间内的经营费用,以及标的物租赁使用期间的维修、维护、保养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10、服务时间:营业时间必须遵守学校规定,不得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除学校确定的寒暑假外,必须保证服务。
11、服务价格:所有商品(收费)明码标价,且价格不得高于学校周边同类品牌同类规格的市场最低价格,一经发现高出部分按出售价格的十倍处罚。
12、外包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叁年(装修期含在租赁期内)。
13、第一标段快递运营要求:
投标单位须与学院属地多家快递公司有良好合作,有能力整合各主流快递公司(顺丰、邮政、京东、中通、申通、圆通、韵达、极兔)为学校提供快递服务,投标单位须针对本项目与学院属地主流快递公司签有意向合作协议并且中标后在10天内完成快递服务中心与属地主流快递公司的整合签约工作,数量不少于6家,凭签约协议与学校签订本项目合同。
(四)各标段综合要求:
1、学校仅以现有建筑自身及周边情况提供服务场所,投标单位应先对拟服务场所的具体状况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服务场所的位置、现状以及配套设施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服务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拟服务场所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不被接受。
2、招标文件中所述房屋面积仅作参考,具体以投标单位实地勘察为准。
3、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办理相关的证照,注册地址必须是中标店铺地址。证照齐全后方可经营。三个月内未办理证照,招标单位有权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均由中标单位自行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相关手续)。
4、中标单位在营业时,不得排斥学校师生通过“校园一卡通”系统支付消费费用。“校园一卡通”系统支持校园卡、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支付方式,由学校负责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并会将每月的经营报表上报学校财务部门与商铺进行资金结算。
5、中标单位在经营合同期内对房屋不可做结构上的改造和破坏,中标单位不可超范围违规经营,禁止用于非法金融活动、餐饮、娱乐等休闲服务性项目及其他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的经营;不可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经营,严禁白领公寓、群租等违规住宿。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与学校、招标单位无关。
6、中标单位在规定的租赁期内不可以任何理由自行终止合同。如出现此情况,中标单位上交的当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均由学校所得,学校不做任何赔偿。
7、中标单位应做好日常安全工作。平常应自查各类安全隐患,随时接受学校的检查,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到位。按规定自行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确保状态完好。
8、合同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中标单位自办经营用具及自行添加且未与房产形成依附的固定资产、装修、装饰等不动产部分必须在合同终止三日内自行处理,不得留置在房产内;已与房产形成依附的装修、装饰、固定资产等无偿归学校所有,学校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9、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清场,怠于清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学校、招标单位不承担清场的责任和费用。
10、中标单位不得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品,发现三次及以上且承租人拒不整改的或擅自转租的;属于严重违约,学校、招标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另行结算。
12、中标单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学校负责监督、管理,如不服从学校管理,学校可以直接终止合同。
1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体检证明(个人健康证),中标单位派驻的服务人员有健康状况不达标、无法提供健康证明或体检合格证的,招标单位要求中标单位及时改正,中标单位仍拒不改正的,招标单位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14、经营时间:中标单位必须根据学校规定的时段经营,不得扰乱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如学校因教育教学管理需要,需要临时设定暂停营业时段,各经营户必须无条件配合。
15、经营场地:中标单位必须在经营场所内部营业,未经学校许可和通知,不得在经营场所之外从事营业活动。
16、经营价格:所有商品(收费)明码标价,且价格不得高于学校周边同类品牌同类规格的市场最低价格,一经发现高出部分按出售价格的十倍处罚。
17、中标单位电费按季度实际用量收取,水费按学校制订的合作单位统一水费标准收取。经营场所内部和周围的清洁卫生、安全工作等为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住宿问题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所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中标单位自己承担。
18、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学校进一步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的有关精神,为保证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有序经营管理,关于经营场地使用及收回等作如下说明:
(1)中标单位中标后转包经营场地的,都视作放弃原有经营场地,学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无偿收回该经营场地。
(2)使用合同期内因非抗力因素造成的合同被迫终止,学校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校提前通知中标单位做好准备。
19、中标单位所委派至经营场所工作的所有劳动者,均应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薪酬,并由中标单位为派驻员工缴纳社保等所有法定保险;
20、中标单位派驻学校的所有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不管因其个人原因还是工作原因或第三人原因,所受到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由中标单位或第三人或劳动者自行承担,而不得以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向学校、招标单位主张相关权利;若中标单位委派至学校工作的所有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任何方式向学校、招标单位主张任何权利,任何法定机关通过仲裁裁决、法院判决等形式判令学校、招标单位向该受害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则学校、招标单位依法代偿后,有权向中标单位全额追偿,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推脱。
21、在合同履行期间,学校不定期对中标单位进行抽查,针对抽查不合格整改项目,中标单位应立即整改,如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的,学校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22、中标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经营场所进行管理,必须通过政府管理部门的检查,受到政府管理部门的处罚(整改、罚款、停业等),学校将对中标单位在考核中扣分并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
23、租赁底价
标段 | 门牌号 | 服务业态 | 面积 (㎡) | 价格区间 (元/㎡*月) | 最高限价 (元/㎡*月) |
1 | 1-1、2、3、4 2-1、2、3 | 快递 (一楼、二楼) | 323.4 | 62-68 | 68 |
2 | 1-5 | 奶茶咖啡 | 53.57 | 81-89 | 98 |
3 | 1-7 | 便利店 | 78.76 | 84-92 | 92 |
4 | 1-11、12、13 2-11、12、13 | 超市 (一楼、二楼) | 517.47 | 81-89 | 89 |
5 | 1-6 | 水果店 | 53.57 | 81-89 | 89 |
6 | 1-8 | 理发店 | 76.41 | 84-92 | 92 |
24、租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装修期含在租赁期内)。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第一标段投标单位须与多家快递公司有良好合作,提供意向合作协议原件。
2、本项目第二三四标段只接受直营供应商,不接受加盟或代理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五、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5日,每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售出后概不退回(以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经招标代理公司确认获取合格后汇款,否则费用不予以退还;因邮寄而导致资料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文件的遗失等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 价:每套300元。
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汇款银行及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汇款账户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31*****01346)
咨询电话:赵夕易(0512-********)
汇款及保证金查询:钱会计(0512-********)
获取时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留存(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注:本项目共划分六个标段,各投标单位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六、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18日13:30-14:00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14:00整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8日14:00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开标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传 真:(0512)********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刘琦、张宬
2、招租单位
名 称:苏州城市学院
联 系 人:黄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512-********,0512-********
传真:0512-********,Email:cgzb@szcu.edu.cn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本公告在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二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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