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溪中心幼儿园建设招标公告
托溪中心幼儿园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宁)15043
开标时间:2015-11-0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寿宁县托溪中心小学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宁)150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托溪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寿发改计划[2015]2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寿宁县托溪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寿宁县托溪中心小学,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寿宁县托溪中心小学旁;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托溪中心幼儿园,校园占地面积2102.83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占地面积537.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4.09平方米,主要建设三层框架结构教学楼1栋及操场、围墙等配套基础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照上级安排,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图纸内主楼2轴~9轴交E轴~H轴内土建、安装工程及操场、围墙等基础设施,本次不施工范围为1轴~4轴交A轴~D轴及连廊内土建、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内容。
2.4.工期要求:2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寿宁县建筑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企业员工;
项目经理若为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2014年2月28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8日(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上午8时 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预算文件等)每份售价300元,图纸每套500元(图纸自愿购买,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一天16时00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11月5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按7.1款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托溪中心小学
地址:寿宁县托溪乡
电话:139*****055
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宁德市宁川路南段东侧市检察院宿舍1#601室
联系电话:****-*******、151*****939 传真:****-*******
联 系 人:柳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 ;
帐 号:****************8744;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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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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