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井村(一)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法井村(一)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编号:SXLFAZ141*****151021TD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泽县和川镇法井村(一)土地开发项目已由安泽县国土资源局以安政国土【2015】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泽县土地开发中心,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泽县和川镇法井村。
2.2建设规模:7.5426hm2,新增耕地5.9377hm2,新增耕地率为78.72%。
2.3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2.4计划工期:180天
2.5施工费:53.69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选一个中标单位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2日至2014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
4.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身份证原件;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7开户许可证原件;
4.8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9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4.10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章。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华信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泽县土地开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信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泽县泽明路地址:临汾开发区广奇财富中心A座九层北户
邮编:042500邮编:041000
联系人:雷先生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3@qq.com电子邮件:w139*****609@163.com
开户银行:尧都农商行广场支行
账号:****************02304
2015年10月21日
标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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