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洪阳镇金丰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普宁市洪阳镇金丰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普宁市洪阳镇金丰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经普宁市洪阳镇金丰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业主为普宁市洪阳镇金丰村村民委员会,资金投入为集体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实施地点:洪阳镇金丰村辖区内。

  2、项目规模:计划年总投资*****.76元。

  3、服务期限:3年。

  4、招标范围:对辖区内的生活垃圾进行压缩处理并转运至云落垃圾处理中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能力的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的有效证书到洪阳镇交易所(洪阳镇政府五楼514房间)报名。

  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3、投标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提供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任何虚假、隐瞒行为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普宁市洪阳镇金丰村村民委员会(户名:普宁市洪阳镇金丰村村民委员会,账号:680*****6623,行名:中行广东普宁市洪阳支行)转账预交人民币壹万元为投标保证金,普宁市洪阳镇金丰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评审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7月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开标大厅(洪阳供水五楼)。

  2、逾期未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再受理,有以下情形的,将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3、本工程采用经济标评审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投标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5%以上。

  4、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如果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一中标人向招标单位递交放弃中标函,经招标单位讨论同意后,由第二中标人递补,依此类推,由交易所发布中标人调整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puning.gov.cn/jypnhyzzf/gkmlpt/index)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洪阳镇金丰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58*****768

  招标代理机构: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186*****113

  八、发布时间: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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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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