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豫13破2号河南华祥光学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0豫13破2号河南华祥光学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0年1月17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13民破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华祥光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9月28日,作出(2020)豫13民破2号之二决定书,指定郑州昭源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为华祥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经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现将公开选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河南华祥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11日,登记机关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注册地为南阳市高新区312国道与叶庄交叉口,法定代表人张学祥,注册资本贰亿壹仟叁佰壹拾玖万元整,企业统一信用代码914*****614******L。企业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光电仪器望远镜系列,宝玉石加工设备,光学冷加工,机械加工、购销,二三类机电产品,宝石、玉器、玉料、石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工作内容
1.对华祥公司的实物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机器设备、其他资产)进行清点、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需要,出席相关会议,对有关专业事项进行汇报、解释说明或接受询问;
3.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三、工作要求
1.评估机构一经选定,须在指定日的第二日派驻工作人员进场工作;
2.在被选定为评估机构后,按照管理人要求对华祥公司所有资产进行清点造册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及明细;协助管理人完成其他与评估、资产清点、变价相关的工作以及在管理人规定期限内完成管理人指定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3.承诺在本案破产程序终结前的评估工作过程中,对评估负责人及常驻工作人员不进行更换,确保对接评估人员能及时反馈、沟通。
四、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需是纳入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的、位于河南省辖区的、具备法定的从业资质的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及拟派的人员不得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或不宜担任造价鉴定机构的情形,不得与本案有任何利害关系;
3.申报机构及其拟派的人员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无其他不得参与本案的情形。
五、选定方式
对于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管理人将以评审的形式择优选定一家机构成为本案评估机构。若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只有一家的,直接选定为评估机构。
六、报名方式
1.材料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申报材料(申请书、报价文件及对应的证件、资料等)应于2023年6月30日下午17时前提交至河南华祥光学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处。递交或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正光北街9号王鼎国贸大厦二号楼107室。
2.联系人:荆先生 175*****759
特此公告
河南华祥光学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标签: 公开遴选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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