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永财竞谈采购-2023-12
2、项目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080,000.00元
最高限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1 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新能源车6辆
6、合同履行期限:30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为其他组织或相应分公司,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年度)的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计算)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少三个月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28日 至 2023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
地址:永城市东城区欧亚路中段
联系人:苌道松
联系方式:182*****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地址:永城市浍河路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苌道松
联系方式:182*****6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能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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