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一期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高压部分电力设计
齐齐哈尔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一期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高压部分电力设计
齐齐哈尔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一期)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高压部分电力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SJ0200G230*****1001001
本招标项目齐齐哈尔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一期)项目已经在主管部门备案,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鹤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来自申请发行地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一期)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高压部分电力设计
2.2项目地点:齐齐哈尔中心城区;
2.3项目规模:以中心城区停车场为主,各机关院校单位及市内已建设小区为辅,建设充电终端;
2.4资金来源:申请发行地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
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2.6招标范围:就新建630kVA、400VA箱变及变电源接电缆至箱变等内容,开展概算、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成果文件;
2.7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
2.8招标控制价:40.78万元;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及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真实、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行政处罚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注:上述1至6项,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上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09时00分至2022年7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5.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10.招投标监督
10.1现场监督
监督单位: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家园D区15号楼
10.2投诉受理
10.2.1.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10.2.2.线下投诉渠道
①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97号219办公室
电 话:0452-*******
邮 箱:qsysjts@163.com
②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8号
电 话:0452-*******
邮 箱:**********@qq.com">**********@qq.com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齐齐哈尔鹤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龙沙区新立街136号
联 系 人:沙漠
电 话:045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南大街新城路3号
联 系 人:王洪 李然
电 话:0452-*******
电子邮件:hljlczb@126.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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