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琼中县黎母山镇加子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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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诚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下同)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鑫源水务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人”下同)的委托,就琼中县黎母山镇加子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NCC-2023-086)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国内合格的竞标人来参加密封响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琼中县黎母山镇加子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HNCC-2023-086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招标控制价:*******.08元
5、建设地点:琼中县黎母山镇加子村
6、建设主要内容:新建机耕路1条、自然护岸39米、生态石驳岸150米、翻新篮球场1处、新建护栏221米、成品户外坐凳6个、太阳能路灯13盏、工程简介牌1座、成品景观石摆放及村庄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配套。
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者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的复印件。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4、竞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5、竞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加盖单位章的声明函);
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章的声明函);
2.7、竞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日期须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后,否则按废标处理。)
3.1、标书发售时间:2023年06月27日至07月03日08:30:00-17:30:00(节假日除外);
3.2、标书发售地点: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五号国贸中心10B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3发售方式: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需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等材料查验,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3年07月07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5000.00元。
3.5、标书售价:¥500元/套(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4.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09时30分前;
4.2、递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7月07日09时30分;
4.3、开启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2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4、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鑫源水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虎头路35号
联系人:谭工
电 话:139*****010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诚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五号国贸中心10B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7*****787
标签: 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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