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贸财务共享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国贸财务共享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我司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取《国贸财务共享中心建设项目》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的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经营许可范围,注册资本(实缴):3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
(2) 投标公司保证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处理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招标项目内容所涉及的各项相关业务,有专业的运维团队;
(3) 投标人能安排在厦门驻场实施和开发;
(4) 投标方最近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人民币以上(请提供财报或者销售合同);
(5) CMMI3级及以上;
(6) 投标方2021年-2023年财务共享中心系统实施合同金额总计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7) 当投标方为所实施软件产品的代理商且软件产品需要向原厂购买时,允许代理商与软件产品厂家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他情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交如下资格证明文件:
(1)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简介(须附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箱等);
(3) 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厂商证明或具有区域授权的经销商证明;
(5) 相关资质证明(高新企业、CMMI、ISO、涉密信息系统等);
(6) 最近三年的主要服务客户群名称及情况介绍;
(7) 500万元人民币规模及以上的同类财务共享中心系统建设项目的案例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签约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8) 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著作权证书;
(9) 近三年公司审计报告(2022年度可提供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0) 廉洁投标承诺书。(见附件)
投标人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其报名视为无效报名,不再参与后续项目投标工作。
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需缴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填写“附件”所示的报名表并提供上述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和保证金汇款单。前述所有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于2023年7月5日上午10:00前,通过“顺丰快递”寄到本项目招标联系人处,逾期递交或形式不符合前述要求视为无意向参加此次招标。
我司收到投标人的上述报名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并将于2023年7月7日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在其报名表中所载的邮箱中。招标方不承担因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清晰、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等造成的任何后果。投标文件的递交事宜以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条款为准。
报名材料接收地址:
邮寄地址:厦门市仙岳路国贸中心B栋19层
联 系 人:季晴晴
联系电话: 0592-******* 187*****108
投标保证金缴交信息:
银行账户: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32*****883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厦门开元支行
缴交方式:采用转账形式,投标人交款时须注明“国贸财务共享中心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6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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