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自来水厂异地新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第三自来水厂异地新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大理市第三自来水厂异地新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建设单位:
大理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
JS15553
工程地址:
大理市大理镇龙龛村委会
招标类别:
施工
工程性质:
市政
工程规模:
总投资18176.22万元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其它未尽要求详见工程详细信息)
是否资格预审:
报名开始时间:
2015-10-22 9: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10-28 16:30
报名地点:
大理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南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件大厅(大理市下关万花路东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资格预审条件或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联合体,均需提供);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若为联合体,均需提供);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企业);④项目总负责人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职称证;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授权代理人为同一人);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⑧省外企业(适用于省外设计、施工企业)还须携带入滇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被拒绝。(未尽事宜详见工程详细信息)
工程详细信息:
大理市第三自来水厂异地新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大理市第三自来水厂异地新建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发改投资【2015】13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理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为主,积极争取国家或多渠道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大理市第三自来水厂异地新建工程EPC总承包2.2建设地点:大理市大理镇龙龛村委会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2.4项目说明:2.4.1建设规模:3.5万吨/日,远期总规模7.0万吨/日。2.4.2建设内容:新建取水头部、源水引水管、取水泵站(置于新建三水场内),异地新建第三自来水厂、三水厂至卖花村水厂清水输送管、三水厂至大风路清水输送管、学府路高位水池。2.5 总投资:工程估算总投资18176.22万元,建安工程费12480.40万元。2.6招标范围:大理市第三自来水厂异地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主要包括:(1)大理市第三自来水厂异地新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及安装等工作;(2)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调试试运行、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3)所有工程专项检测及验收报建、办证等工作,其所有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2.7计划工期:370日历天。2.8质量要求:(1)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发包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确保自来水厂设计出水标准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5749—2006)中的相关标准。(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10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时审核3.1条中①、②、③项;3.2条中①项、3.3、3.5条,其余条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②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④近五年具有市政自来水厂或污水处理厂设计及施工业绩各2项(日处理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自来水厂或污水厂建设工程)或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3.2拟派驻本项目现场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②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类似项目经验1项或以上;③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者为注册环保工程师,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类似项目经验1项或以上;④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省外企业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入滇备案证上人员),类似项目经验1项或以上。⑤项目要求配备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3.3省外企业(适用于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需提交入滇备案证原件(若为联合体,均需提供)。3.4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的开户证明及该账户一个月的资金证明(存款余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原件。施工企业需提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4.招标文件发售4.1凡参与投标的单位于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分至16:30分,在大理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南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件大厅(大理市下关万花路东段)[电话:(0872)2367700]报名,报名通过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联合体,均需提供);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若为联合体,均需提供);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企业);④项目总负责人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职称证;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授权代理人为同一人);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⑧省外企业(适用于省外设计、施工企业)还须携带入滇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被拒绝。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本,售后不退。4.3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继手续。5.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文件投递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大理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大理市下关北区小关邑联 系 人:唐爽电 话:(0871)********转653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云路13号(省交警培训中心正对面) 邮 编:650233联 系 人:曹魁、陈望、龙菲宇电 话:(0871)********186*****899传 真:(0871)********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汇通支行 帐 户 名 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帐 号:****************141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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