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告(2023)建字第065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贵州)设备集成及装修工程总承包已由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纪要,振华纪要司[202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贵州)设备集成及装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址:贵阳国家高新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中国振华科技产业中心14-3#。 2.3建设内容:根据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贵州)项目的设计方案、图纸及清单,结合发包人需求,完成项目装饰装修、艺术布展、强电、弱电、消防、暖通、智能化数字设备、科技创新交互体验软件及数字内容等建设,以及安装、集成、调试、试运行、验收等所有工作内容。其中:装饰装修建设面积约9300㎡(一楼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展示区及生态合作展示区,面积约2376㎡;二楼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沉浸式体验中心、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面积约2306㎡;三楼多功能报告厅、多功能实验室及电教室,面积约2318㎡;四楼创客空间及运营管理办公室,面积约2300㎡);新建各种设备约582台/套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150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完成之日止。 2.5招标范围: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贵州)设备集成及装修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建设内容在内的采购、施工、验收及保修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工程承包,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文明施工、工期等全面负责,最终交钥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二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④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有关的联络工作;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贵州省·贵阳市)(工程建设类)、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肖先生 | 联系人: | 冉伟伟 |
电话: | | 电话: |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