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3年25T型客车AC380/DC110V充电机整治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3年25T型客车AC380/DC110V充电机整治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3年25T型客车AC380/DC110V充电机整治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3-034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3年25T型客车AC380/DC110V充电机整治业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车辆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
《铁道客车配线布线规则》(TB/T-1759)、《铁道客车DC600V电源装置技术条件》(TJ/CL251-2012)、《铁道客车尼龙软管及尼龙软管接头暂行技术条件》(TJ/CL430-2014)、《铁路客车冷压接线端子压接暂行技术条件》(TJ/CL 542-2018)、《铁路客车接地软连线暂行技术条件》(TJ/CL 518-2016)、《铁路客车电线电缆用热缩管》(Q/CR 642-2018)、《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TG/CL209-2022)、《铁路客车厂修规程》(TG/CL207-2022)。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
《关于客车车辆电线电缆造修质量源头专项整治的通知》(铁总运函[2013]9号)。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维修后出具《项目合格证明》和《整治项目验工记录单》。
4.维保条款:
2023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服务,中标方不得耽误改造进度。因中标方质量问题影响客车使用、发生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依据国家和国铁集团的有关规定追究中标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售后服务及要求:
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自接到售后服务通知后,8小时内作出响应,工作人员应在2日内到达到现场处理问题,直到故障处理完毕。更换的缺陷部件、组件或设备,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规格书。
长春车辆段25T型客车AC380/DC110V充电机整治技术规格书
一、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赴段对25T型客车AC380/DC110V充电机整治技术要求,更新为新型AC380V/DC110V充电机。
二、技术要求
(一)充电机要求
在执行TJ/CL251-2012《铁道客车DC600V电源装置技术条件》的基础上,还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车体配线重新接入更新后的充电机。接线前对配线外露部分及端子进行检查,配线无破损,局部绝缘层破损时使用双壁热缩管防护处理。热缩管齐全,线号清晰,接线端子外观良好、压接牢固。布线须符合《关于客车车辆电线电缆造修质量源头专项整治的通知》(铁总运函[2013]9号)及TB/T1759《铁道客车配线布线规则》的要求。各部配线接线正确,压接牢固、无松动。
2.充电器按照TA、TB、TB所接PT100传感器自动进行充电电压的温度补偿。如果无法进行温度补偿,充电器的输出电压出厂整定值为120(1±1%)V。
3.箱体
3.1箱体承重部分采用满足-40℃运行工况下强度要求的管材和板材,箱体各侧板材质采用不小于2mm耐候钢材质。
3.2箱体及吊耳的设计和制造必须满足承重及-40℃运行工况下的强度要求, 吊梁及其加强筋为8mm耐候钢板或不锈钢。
3.3所有箱体外的紧固件采用耐锈蚀材质。
3.4箱体外形尺寸及安装尺寸:箱体外形尺寸须与原车保持一致,安装接口与原车一致,保证原位置安装。
4.焊接要求。箱体生产企业资质、焊接性能等级、焊接检验等级均应满足图纸要求。对所有焊缝进行检查外,对承重部分的相关焊缝必须进行探伤。
5.箱体外壳应设不锈钢接地螺套(M12内螺纹)并设接地标志;箱体内侧设接地线,用铜质螺栓安装并设接地标志。
6.箱体表面平整,箱体内外表面处理及涂装均应符合TB/T 2879.5-1998的要求,内侧最低干膜厚度不小于120μm,外侧最低干膜厚度不小于150μm。箱体使用的底漆面漆均能满足TB/T 2879.1-1998中的相关要求。
7.所有电路板都要求三防喷漆。
8.设计寿命
箱体:30年;
直流接触器:12年;
电解电容:5年;
集成电路板:12年。
9.新型AC380V/DC110V充电机总质量不得超出整治前充电机质量。
10.须对充电机车体吊架进行探伤,对新增充电机总质量对应车体吊架承重进行测算。
(二)安装及调试要求
1.安装前须对充电机的车体吊架进行探伤检查。
2.安装后须校核接线正确、配线标识齐全。
3.交车前须进行绝缘试验和通电试验
3.1通电前,在充电器输入输出端子处,AC380V主电路线间及线与外壳接地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 M?;DC110V主电路与外壳接地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 M?。
3.2通电后(地面电源须中点接地),在额定输入电压下,充电机输出正常,绝缘测试结果合格。
3.3充电机启动正常,无异音。各元器件无异声,作用良好,散热风扇工作正常。车上指示灯显示正确,触摸屏显示正常。
三、技术参数
(一)环境要求
1.工作环境温度:非高寒车:-25℃~+45℃;高寒车:40℃~+45℃。
2.存储温度: -40℃~+45℃。
3.相对湿度:最湿月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0%。
4.海拔高度:不大于2500m。
5.振动与冲击:应符合GB/T*****-2008的规定,或采用已经过装车运用考验的类似柜体结构和安装方式。
(二)主要电气参数
1.额定输入电压:AC380V,电压范围:AC330V~AC500V,相对峰-峰纹波因数不大于15%,瞬态过电压600V,允许持续不小于2s,1000V允许持续不小于200us。
2.充电机额定输出电压DC120V,电压范围DC115V~DC125V(随温度补偿可调);输出电压相对峰-峰纹波因数小于10%(与蓄电池并联)。输出电压稳态调整率不大于土1%。
3.控制回路额定电压:DC110V电压范围:DC77V~DC137.5V,(交流接触器线圈电压可选用DC88-121V)。
4.充电机变换效率不小于90%(额定输出负载)。
5.充电机启动和正常工作时,对输入电源产生的相对峰-峰纹波因数应小于10%。
6.输出容量不小于7.5KW。
7.开关频率>16KHz.
8.充电方式:蓄电池温度补偿曲线,可选单曲线和双曲线。
9.控制要求
9.1当+130、-111有正常电压输入时,充电机准备工作,当+603、-603有正常电压输入时,充电机工作,输出软起动至正常电压,如果正常,202有输出,如果故障则302有输出。过无电区自动软起动。充电机内部通过隔流二极管与蓄电池母线并联,可以按照TA、TB、TB所接PT100传感器自动进行充电电压的温度补偿。欠压控制板(或欠压继电器)由D+、-110供电,欠压(90-92V)时欠压继电器有源触点断开311无输出,正常(96-98V)时欠压继电器有源触点闭合311有输出。
9.2充电机应为网关提供DC24V土5%,5W电源,并自带PT100传感器及连线(长1米)。
9.3充电机的输出电压出厂整定值为120±1V。
10.网络功能:充电机内装有LonWorks/RS-485网关,通过内部RS-485网络与逆变器1、2和充电机连接,通过LonWorks与车辆总线连接,按统一的通信协议联网通信。
11.绝缘电阻相介电强皮
11.1AC380V电路短接,用500V兆欧表测量其对地间绝缘电阻应大于2M?,并能承受2500V工频试验电压1分钟,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11.2DC110V电路短接,用500V兆欧表测量其对地间绝缘电阻应大于2M?,并能承受1500V1频试验电压1分钟,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㈢主要机械参数
1.箱体材料:箱体材质采用3mm耐候钢(05CuPCrNi),或性能优于耐侯钢的材质。
2.箱体外壳防护等级为IP54。
3.外壳应设一套不锈钢接地螺套(M12内螺纹),并有接地标志。
四、质量保证期及服务标准:
整治交付后AC380V/DC110V充电机质量保证期为5年。对保质期内改动配件出现的故障,均由承修方负责无条件更换或维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主机厂。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具备25T型铁路客车新造或维修资质,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25T型铁路客车《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或《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
4.供货业绩要求
具有给主机厂、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提供标的项目服务的业绩,提供近五年内任一年的发票或采购(服务)合同复印件。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须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供应商提前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因时限原因影响招投标活动。
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是中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时间约6个工作日(不含邮寄时间),申请网址及办理流程详见https://ca.*****.cn/certificate/index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8:00时起至2023年7月4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8日9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可在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上发布。
8.联系方式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长春车辆段
项目立项人:韩琳琳
立项人电话:133*****266
技术咨询人:王彦海
技术咨询人电话:182*****817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 系 人:付经理
电 话:024-******** 133*****065(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发票联系人:024-********
文件工本费、投标及履约保证金联系人:024-********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2023年06月27日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25T型客车充电机整治 | AC380/DC110V | 辆 | 6 | 13 | 按照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交货时间:2023年11月30日;地点:长春车辆段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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