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金城江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金城江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河 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金城江区农业生
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
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49号)文件要求,为顺利推进金城江区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实施,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金城江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
二、基本原则
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选择的原则确定服务主体。
三、报名条件
服务组织应属于法定农民(农机)合作社、农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选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优先选择已经纳入服务组织名录库管理的服务组织;
二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优先选择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的;
三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五是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资金
资金来源为2023年自治区下拨金城江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和生产托管项目资金25万元。
(二)补助环节
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水稻机械化育秧(包括水稻大钵体毯状苗机械化育插秧、采用移动式水稻浆泥芽谷联合播种机进行播种育秧)、机械化插秧(包括机械化直播和机械化抛秧)、机械化高效植保、机械化烘干、机械化秸秆还田;大豆、玉米、油菜机械化耕作、机械化播种、机械化高效植保、机械化收获、机械化烘干、机械化秸秆还田;油茶机械化高效植保、机械化脱壳、机械化烘干等作业环节进行补助。
同一地块同一作物已享受其它项目作业补助的,不再享受本项目补助。机械化作业补贴与种植补贴不重复,享受种植补贴的还可以享受机械化作业补贴。
(三)补助方式
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直接补给小农户,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按申请资金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补贴对象,优先安排有作业监控信息的补贴对象,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补助资金用于补助面向小农户开展的服务比例不低于60%。
(四)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接受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开展水稻、大豆、玉米、油菜、油茶等粮油农作物生产托管服务的小农户。未实施土地流转的农户可归为小农户。不得给自己流转的土地提供服务的主体发放补助,不得向相互为对方流转土地提供服务的几家主体发放补助,不得将资金用于购买实施装备、建设平台等非服务环节,确保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高于60%。
(五)补助标准
我区属丘陵山区,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桂农厅发〔2023〕49号)规定,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2023年,结合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价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标准如下:
水稻机械化育秧(包括水稻大钵体毯状苗机械化育插秧、采用移动式水稻浆泥芽谷联合播种机进行播种育秧)80元/亩,机械化插秧(包括机械化直播和机械化抛秧)40元/亩,机械化高效植保15元/亩·次,机械化烘干80元/吨,机械化秸秆还田50元/亩;大豆机械化耕作60元/亩,机械化播种80元/亩,机械化高效植保15元/亩·次,机械化收获60元/亩,机械化烘干80元/吨;玉米机械化耕作60元/亩,机械化种植80元/亩,机械化高效植保15元/亩·次,机械化收获60元/亩,机械化烘干100元/吨,机械化秸秆还田50元/亩;油菜机械化耕作60元/亩,机械化播种60元/亩,机械化收获45元/亩,机械化烘干80元/亩,机械化秸秆还田50元/亩;油茶高效植保20元/亩,机械化脱壳120元/吨,机械化烘干80元/吨。
服务小农户的补贴标准要高于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标准,对种植粮油作物1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开展作业服务,补贴资金标准按以上补贴标准降低10%执行。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每年享受项目任务补助的资金总量不超过5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
五、申报材料
2023年金城江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服务主体成员名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复印件、其他未注册登记的农业机械铭牌及机具图片等。
六、申报程序
通过自愿申报、审核评审等方式公开遴选服务主体,服务主体需填写《2023年金城江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报区农业农村局。报名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局将对所有报名的服务主体逐一进行现场服务能力核查,主要核查服务主体现有作业农机数量、申请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环节机械服务能力情况,同时对服务组织的服务对象就“作业规模、服务质量及态度”等情况进行走访核查,择优选择服务主体。结果将在金城江区政府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为2023年金城江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实施主体。
七、报名时间、地址、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一)报送时间:2023年6月30日17:30前。
(二)报送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金城江区富华路1号,原金城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杨春林电话:0778-*******
附件:2023年金城江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
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2023年金城江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
服务主体申请表
服务主体名称 | 地址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机械设备类型及数量 | ||||||
机械设备类型 | ||||||
机械数量 | ||||||
服务主体成员名单 (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 ||||||
服务主体所在地乡镇(街道)农机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关联文件:
河 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金城江区农业生
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
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49号)文件要求,为顺利推进金城江区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实施,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金城江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
二、基本原则
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选择的原则确定服务主体。
三、报名条件
服务组织应属于法定农民(农机)合作社、农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选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优先选择已经纳入服务组织名录库管理的服务组织;
二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优先选择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的;
三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五是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资金
资金来源为2023年自治区下拨金城江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和生产托管项目资金25万元。
(二)补助环节
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水稻机械化育秧(包括水稻大钵体毯状苗机械化育插秧、采用移动式水稻浆泥芽谷联合播种机进行播种育秧)、机械化插秧(包括机械化直播和机械化抛秧)、机械化高效植保、机械化烘干、机械化秸秆还田;大豆、玉米、油菜机械化耕作、机械化播种、机械化高效植保、机械化收获、机械化烘干、机械化秸秆还田;油茶机械化高效植保、机械化脱壳、机械化烘干等作业环节进行补助。
同一地块同一作物已享受其它项目作业补助的,不再享受本项目补助。机械化作业补贴与种植补贴不重复,享受种植补贴的还可以享受机械化作业补贴。
(三)补助方式
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直接补给小农户,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按申请资金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补贴对象,优先安排有作业监控信息的补贴对象,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补助资金用于补助面向小农户开展的服务比例不低于60%。
(四)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接受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开展水稻、大豆、玉米、油菜、油茶等粮油农作物生产托管服务的小农户。未实施土地流转的农户可归为小农户。不得给自己流转的土地提供服务的主体发放补助,不得向相互为对方流转土地提供服务的几家主体发放补助,不得将资金用于购买实施装备、建设平台等非服务环节,确保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高于60%。
(五)补助标准
我区属丘陵山区,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桂农厅发〔2023〕49号)规定,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2023年,结合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价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标准如下:
水稻机械化育秧(包括水稻大钵体毯状苗机械化育插秧、采用移动式水稻浆泥芽谷联合播种机进行播种育秧)80元/亩,机械化插秧(包括机械化直播和机械化抛秧)40元/亩,机械化高效植保15元/亩·次,机械化烘干80元/吨,机械化秸秆还田50元/亩;大豆机械化耕作60元/亩,机械化播种80元/亩,机械化高效植保15元/亩·次,机械化收获60元/亩,机械化烘干80元/吨;玉米机械化耕作60元/亩,机械化种植80元/亩,机械化高效植保15元/亩·次,机械化收获60元/亩,机械化烘干100元/吨,机械化秸秆还田50元/亩;油菜机械化耕作60元/亩,机械化播种60元/亩,机械化收获45元/亩,机械化烘干80元/亩,机械化秸秆还田50元/亩;油茶高效植保20元/亩,机械化脱壳120元/吨,机械化烘干80元/吨。
服务小农户的补贴标准要高于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标准,对种植粮油作物1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开展作业服务,补贴资金标准按以上补贴标准降低10%执行。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每年享受项目任务补助的资金总量不超过5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
五、申报材料
2023年金城江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服务主体成员名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复印件、其他未注册登记的农业机械铭牌及机具图片等。
六、申报程序
通过自愿申报、审核评审等方式公开遴选服务主体,服务主体需填写《2023年金城江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报区农业农村局。报名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局将对所有报名的服务主体逐一进行现场服务能力核查,主要核查服务主体现有作业农机数量、申请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环节机械服务能力情况,同时对服务组织的服务对象就“作业规模、服务质量及态度”等情况进行走访核查,择优选择服务主体。结果将在金城江区政府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为2023年金城江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实施主体。
七、报名时间、地址、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一)报送时间:2023年6月30日17:30前。
(二)报送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金城江区富华路1号,原金城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杨春林电话:0778-*******
附件:2023年金城江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
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2023年金城江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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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主体名称 | 地址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机械设备类型及数量 | ||||||
机械设备类型 | ||||||
机械数量 | ||||||
服务主体成员名单 (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 ||||||
服务主体所在地乡镇(街道)农机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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