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十一号线管线综合平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十一号线管线综合平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管线综合平衡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发改基础[2012]1999号文的批准,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支线管线综合平衡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管线综合平衡咨询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静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186*****12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投诉电话: ***-********

三、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环线)呈环形线路。线路经由天河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和海珠区。线路全长43.2km,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全线共设32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9座,平均站间距1.35km,最大站间距2.40km(赤沙滘~琶洲),最小站间距0.66km(田心村~云台花园)。设置车辆段一座,位于黄埔涌的南侧,利用原赤沙车辆段及其西侧地块进行扩建,主变电站3座110千伏主变电站分别为赤沙滘主变、天河公园主变、彩虹桥主变。

四、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项目编号:JG2015-6924

3、招标内容:按照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各地铁车站及区间隧道施工方案、用地方案、交通疏解方案、结合施工区域的现状管线情况,设计制定各管线迁改综合平衡规划设计方案。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33.1517万元。

五、建设地点:广州市

六、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七、发布公告、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发布公告日期(含本日):2015年10月22日 至2015年10月30日。

注:公告发布日期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已按照公告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申明。

5、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6、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规划师资格。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电话:8310676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18号南丰汇环球展贸中心12楼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原件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序号

被拒绝投标单位名称

1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2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4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5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6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

广东鑫进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8

广东省冶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9

苏州市赫华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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