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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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020********** | ||||||||||
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总承包(EPC) | ||||||||||
预算金额:2000.0万元 | ||||||||||
最高限价:1968.0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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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3.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3.1.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3.1.2.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3.1.2.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评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信用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任一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3.1.5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1.6.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1.6.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3.1.6.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本项目各个环节的投标工作。3.1.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3.1.8预采购说明: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6月28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21日9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进行网上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 ||||||||||
3.方式: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查看“服务指南”→“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2.开标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
3.开标地点:河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室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室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本级 | ||||||||||
地 址: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光明路85号(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本级) | ||||||||||
联系方式:0546-*******(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本级)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山东方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省东营市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区)东城街道府前大街58号号413室 | ||||||||||
联系方式:180*****99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郭振 | ||||||||||
联系人电话:180*****992 |
标签: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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