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马泉示范区主干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招标公告

河马泉示范区主干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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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马泉示范区主干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TZY-2023-2-J005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马泉示范区主干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
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马泉示范区主干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对河马泉片区华光街德馨路秋实路
及部分次干路进行海绵化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雨水口微改造 397 座,下凹式边沟绿地建设
8617 米,道路慢行系统海绵化改造 100 米。项目总投资 1400 万元,其中建安费 1185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马泉示范区主干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马泉示范区主干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
提供合同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批复文件或监测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相关专业,且近三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今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合同或水土保
持方案报告批复文件监测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且能反映项目负责人
3.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或其他债务安排状况下未处于法院清
盘令下未处于自动破产申请状态下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3.6 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
效。。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06 日 1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 2799 号浙商大厦 11 楼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06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 2799 号浙商大厦 11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06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 2799 号浙商大厦 11 楼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马泉示范区主干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已批准建设,项目建
设单位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河马泉示范区主干道路海绵化改造项
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
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 项目名称:河马泉示范区主干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测
项目编号:XJTZY-2023-2-J0052
2.1.2 项目概况:河马泉示范区主干道路海绵化改造项目,对河马泉片区华光街德馨路
秋实路及部分次干路进行海绵化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雨水口微改造 397 座,下凹式边沟绿
地建设 8617 米,道路慢行系统海绵化改造 100 米。项目总投资 1400 万元,其中建安费 1185
万元。
2.1.3 建设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河马泉
2.1.4 投标报价最高限价:*****.00 元
2.1.5 可研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
作,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形成监测报告,配合完成后期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2.2 本次招标范围: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要求(GB*****-2008 及相应的水土
保持方案设计深度和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工作并形成监测报告。水土保持措施需满足工程安全要求,使工程运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方案设计合理措施完善,能够有效地起到防止水土流失和改善生态环境要求,报告需通过
水务部门审查批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应形成监测报告,并配合完成后期水土保持验
收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
提供合同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批复文件或监测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相关专业,且近三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今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合同或水土保
持方案报告批复文件监测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且能反映项目负责人
3.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或其他债务安排状况下未处于法院清
盘令下未处于自动破产申请状态下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3.6 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报名时间及获取
4.1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6月27日10:00至2023年07月06日10:00北
京时间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资料两份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 500 元。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7 月 06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
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提交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
5.2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 2799 号浙商大厦 11 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予以拒收。
6.投标补偿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
版公告,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山路 91 号
联系人:刘轩宏
电话:0991-*******
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 2799 号浙商大厦 11 楼
联系人:韩月
电话:133*****14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山路 91 号
联 系 人:刘轩宏
电话:09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 2799 号金昊浙商大厦商业综合体 4 幢 11

联 系 人: 韩月
电话: 133*****140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方案 海绵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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