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在线监控运维服务
服务要求
1 周巡检维护
(1)每天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至少进行 1 次现场维护。
(2)检查自来水供应、泵取水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仪器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定期对水泵和过滤网进行清洗。
(3)检查监测站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4)检查电极填充液是否正常,必要时对电极探头进行清洗。
(5)检查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保证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试剂。
(6)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监控中心平台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2 月检查维护
(1)每月的现场维护应包括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一次保养,对仪器分析系统进行维护;对数据存储或控制系统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监测仪器接地情况,检查监测站房防雷措施。
(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根据相应仪器操作维护说明,检查和保养易损耗件,必要时更换;检查及清洗取样单元、消解单元、检测单元、计量单元等。
(3)在线监测设备:现场对仪器进行标样校准;对采水泵和取水管路、配水和进水系统、在线监测仪分析系统进行清洗和维护;更换试剂、废液排放管,如有需要清洗计量小试管、消解小试管、消解入口阀等。对数据存储/控制系统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对在线监测仪进行日常校验(参照监测仪器操作手册)。
(4)数采仪:清洁仪器外壳;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采集数据与监测数据的一致性,数据信息传输畅通情况,确保现场与环保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传输正常。
3 季度检查维护
(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根据相应仪器操作维护说明,检查及更换易损耗件,检查关键零部件可靠性,如计量单元准确性、反应室密封性等,必要时进行更换。
(2) 对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所产生的废液由乙方相关人员收集,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对废液进行转移处理,私自处理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 委托第三方比对监测单位每季度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比对。
4 检查维护记录
运行人员在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故障排查与检查维护时,应作好记录。
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
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和设备台帐,并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台账检查;
(1)监测仪器校准、效验记录表;
(2)监测仪器日常巡检记录表;
(3)监测仪器维修记录表;
(4)监测仪器数据异常记录表;
(5)监测仪器易耗品更换记录表;
档案要求
(1)档案中的表格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表格;
(2)包含监测仪器从接收维护后整个周期的资料;
(3)记录必须清晰,完整,现场记录必须在现场及时填写,有运维方维护人员和甲方负责人员的签字;
(4)与仪器相关的记录应放置在现场,所有记录均应妥善保存。
5 其他检查维护
(1) 保证监测站房的安全性,进出监测站房应进行登记,包括出入时间、人员、出入站房原因等。
(2)保持监测站房的清洁,保持设备的清洁,检查监测站房内的温度、湿度满足仪器正常运行的需求。
(3) 保持各仪器管路通畅,出水正常,无漏液。
(4)对电源控制器、空调、排风扇、供暖、消防设备等辅助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
(5) 其它维护按相关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仪器维护保养、易耗品的定期更换工作。
6设备维修
(1)当仪器发生严重故障,经维修后在正常运行之前必须对仪器进行一次校准。
(2)及时对部分已经老化的易损件进行更换、维修和升级
(3)提供甲方所需的各技术培训,及时对甲方设备的常规软件、硬件的升级。
(4)在线设备检测所需的药品试剂,由乙方负责,如因试剂而造成的数据不准确或者仪器设备出现故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负责上述所有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包括所有易损、消耗配件的更换工作,如因维护服务导致设备故障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1)自动监测设备需要检修、停用、或者更换的,应当事先甲方批准。
(2)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膜裂损、气路堵塞、数采仪死机等,可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应安装备用分析仪,另外对难以修复的及时通报甲方和环保局,维修期间采用备机或采用人工方法进行监测(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数据采集仪发生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4)发生严重故障的自动监护设施经维修后,必须对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校准和校验,确认其监测性能完全恢复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若监测仪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对仪器进行一次比对校验。
7.服务时间
(每天)最少进行一次运营维护检查(办公时间)。遇到紧急故障的维护响应时间为4小时(到达现场解决),一般故障恢复时间<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