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粮库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清河粮库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襄阳环城粮油储备有限公司清河粮库设备采购项目已经襄高经发【2014】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襄阳环城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目称:襄阳环城粮油储备有限公司清河粮库设备采购项目。 建设地点:207国道以西,小清河以东、正英集团四季青农贸城冷藏中心以南。 供货期:90 日历天。 招标内容:环流熏蒸系统(固定式)、粮情测控系统、粮食收储设备、通风系统(包括两栋横向通风)、远程报警系统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本次采购设备的制造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制造生产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3.3近三年完成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不少于200万元粮库设备采购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4.1投标人可在2015年10月 23 日至2015年10月 27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制造生产商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代理经销商提供:(1)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核原件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1月 17 日10时 30 分,地点为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阳环城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闸口二路58号 联 系 人:吴玉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襄城区檀溪路国际商都A区四层联 系 人:胡 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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