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7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11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郑州恺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漯河核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辉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2年8月31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11破6号决定书,指定河南开瑞律师事务所担任漯河核辉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经调查了解,核辉公司主要开发了两个房地产项目,即驻马店市新蔡县御景苑和漯河市召陵区邦友城市山水,公司资债相当,具有重整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2023年6月21日,经核辉公司申请人申请,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豫11破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核辉公司重整。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积极推进重整程序,现发布招募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公告,欢迎有投资意向和重整能力的投资人报名。
一、企业概况
(一)企业工商信息
核辉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9日,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股东马奇鑫(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马奇鑫,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营业期限自2006年3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二)企业经营与资产概况
1.漯河市邦友城市山水项目
2010年11月12日,核辉公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漯国用(2010)第
******号,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
*****.8平方米,规划建筑物总面积
*****.12平方米。计划建设4栋住宅楼,容积率为2.8,总户数402户,停车位527辆。
一期3、4号楼18层已封顶,办理了预售许可证,已经预售。
二期1、2号楼规划建设20层,四证齐全,未办理预售证。1号楼主体结构建至6层、2号楼主体结构建至8层后停工,尚未竣工。
具体销售情况如表所示:
楼号
总套数
面积
已售套数
面积
未售套数
面积
1
120
15,249.20
120
15,249.20
2
120
15,249.20
1
122.40
119
15,126.80
3
54
6,112.62
52
5,874.09
2
238.53
4
108
12,225.24
99
11,185.84
9
1,039.40
总计
402
48,836.26
152
17,182.33
250
31,653.93
需要说明的是,城市山水项目的前述主要资产即土地、在建住宅楼和停车位,清算状态下初步评估价值为1.1亿元。
2.新蔡御景苑项目
(1)项目计划建设住宅楼10栋和综合商业楼1栋。实际建设住宅楼8栋(3-10号楼),基本已经销售完毕,未办理房产证。原规划的1、2号楼因拆迁问题未开工,原址现为11.89亩空地。因项目超容积率建设,该空地暂不具备开发条件,有待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后续开发利用问题。
(2)综合商业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总面积约3万平方米,地上一层约6100平方米已经被占有并实际使用。其余地上二至四层和地下一层因水电、消防等问题未竣工。
(3)住宅楼下的储藏室,因线路问题未通电,未实际销售。
需要说明的是,御景苑项目的主要资产即土地、综合商业楼未出售部分和住宅楼下储藏室,清算状态下初步评估价值约为9700万元。
前述两项目的评估价值均为初评,最终评估价值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为准。
二、重整价值分析
(一)漯河市邦友城市山水项目
城市山水项目位于召陵区中山路与淇河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化率45%,楼盘容积率2.8。楼盘周边有公交站、医院、商超、学校,配套设施完善。地理位置优越,紧邻老牌名校召陵区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幼儿园等学校,享有优质教育资源。
根据城市山水目前的销售情况,如对城市山水项目进行续建,预计有3.1万平方米住宅和527个停车位可售,预估销售价值约为1.35亿元。另外,城市山水项目土地和房产无抵押,权属清晰,不存在解押等问题,重整可操作性强。
特别说明:
(1)城市山水项目约有78户买受人缴纳了认购诚意金。经管理人征询意见,多数买受人愿意在工程复工续建到一定时间节点,缴纳剩余房款,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续建资金压力,实现快速销售回款。
(2)3#、4#楼面积已与测绘报告核对一致,面积无差别;1#、2#目前未出具测绘报告,系第三方机构根据现有资料估算、推测后的总面积与规划面积不存在较大差别,该数值目前仅作为参考。
(二)新蔡御景苑项目
新蔡御景苑项目位于新蔡县核心地段,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如上所述,御景苑项目的剩余资产为11.89亩空地、综合商业楼未出售部分和住宅楼下地下储藏室。如解决土地规划问题继续开发建设,解决消防、电路等问题进行销售,将极大提高资产价值。
由此可见,核辉公司开发的两个项目的现有资产具有价值,存在重整可行性。重整能够最大程度的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也能够实现投资人参与投资、参与重整的价值。
三、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一)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投资人应具备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组织机构、内控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投资人或其组织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投资人不具备投资人资格。
(四)应具有充裕的资金实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有足够资金支持重整后的建设开发,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五)应具备良好的资产管理能力,确保核辉公司重整顺利进行。
(六)投资人能够提供具有可行性的重整预案。
(七)承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参与核辉公司投资人的遴选,愿意成为核辉公司的投资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及重整投资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
(八)投资人可以是单独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若联合体其中之一为施工单位的,应当满足本项目的施工资质要求。
本次招募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相关房地产项目投融资经验或重整投资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3年6月27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止。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寄报名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与会展路交叉口昌建金融大厦七楼河南开瑞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楚宇龙
187*****536(重整咨询)
杨 帆
137*****690(材料接收)
(二)报名材料
参加招募的投资人应在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函,如实填写投资人相关信息;
2、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参与重整的明确的意思表示,符合投资人基本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3、企业法人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报名参与重整的,应提交股东会作出同意参与本次重整的决议原件;
5、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如: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6、保密承诺书,投资人应承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以上报名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托人签名。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装袋密封,同时需提供与报名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上或存入U盘,与报名材料一起密封。
五、尽职调查
投资人报名后,如需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当与管理人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尽调保证金,而后可提出书面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予以配合。尽职调查期限为签署《保密承诺书》后15个工作日。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漯河核辉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沙北支行
账号:
941*****008*******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人尽调后,决定投资参与重整的,应在本公告确定期限内缴纳投资保证金,前期已经缴纳的尽调保证金转化为投资保证金;如决定不再参与投资,在投资人出具不再参与重整投资的书面确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返还已经收取的保证金。
投资人在本公告期满,既未确认不再参与重整投资,也未及时足额缴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不再参与重整投资,管理人在公告期满5个月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返已经收取的保证金。
在管理人发布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期间,已经缴纳尽调保证金进行尽调,有意继续参与重整投资的,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及时缴足投资保证金,前期已经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可转化为投资保证金。无意继续参与重整投资的,参照本公告内容确定退出及保证金退返问题。
六、投资保证金的缴纳和投资方案提交
投资人应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和重整投资方案递交管理人,并于报名日期届满前向管理人缴纳不低于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的投资保证金(该保证金金额作为投资人参与遴选的考量因素之一)。逾期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人遴选资格。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由牵头成员名义支付投资保证金。
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经营方案等。投资方案既可以是重整投资方案,也可以是项目收购方案或其他方案。
缴纳保证金后,最终被遴选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该保证金转化为投资款;未被遴选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于遴选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全额无息返还收取的保证金。
七、投资人的确定
在本次招募期间,仅有一家投资人提交材料、重整预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并交纳投资保证金的,即为投资人。多家投资人经审查合格并交纳投资保证金的,采用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或经法庭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开评定投资方案和投资人。
八、签署协议
投资人在缴纳投资保证金后7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配合管理人拟定重整计划草案。逾期未签订,视为投资人违约,管理人有权没收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招募须知和其它注意事项
(一)本案目前已经转为重整程序,若需了解招募的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平等适用。
(三)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投资人对债务人情况有所了解,根据目前工作的进展情况,审计、评估、造价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安全质量检测机构准备进场开展工作。但鉴于核辉公司开发的项目时间久远,文书资料和账册缺失严重,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重整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待审计、评估工作结束后,管理人会向投资人做出相关信息披露,投资人如需进一步了解核辉公司财产、经营等情况,或对核辉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四)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五)本次招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六)投资人在预招募过程中已提交资料的,本次招募时如仍有投资意向的,不必重复提交已提交的资料。
(七)本招募公告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核辉公司的要约。管理人提供的所有核辉公司的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
热忱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投资人可联系管理人,管理人将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漯河核辉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