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石小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元石小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平昌县元石小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平昌县元石小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平昌县元石小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元石小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平发改审(2015)1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昌县元石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400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平昌县元石小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平发改审〔2015〕15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01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昌县元石小学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平昌县元石乡五七街35号;
2.3建设规模:校内新建教师公共租赁住房40套,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示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投标人近3年(2012至2014)已完成1个及以上已竣工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3日 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5年10月27日23时59分通过《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6日10时30分,地点为 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东段447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昌县元石小学


地 址: 平昌县元石乡五七街35号


邮 编: 636400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3楼


邮 编: 610063


联 系 人: 林先生


电 话: ***-********158*****35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10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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