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厨余分类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厨余分类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厨余分类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00,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3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厨余分类桶
二、采购内容:根据2023年皇姑区的城建计划,计划投资240万元,用于在282个居民小区配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厨余分类桶,需配备8000个。
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毕。
四、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98%,剩余总价款的2%作为质保金,三个月后配件合格无质量问题付清。(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按比例支付。最终支付比例及主要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六、技术参数:
★1、容量:240升;整桶尺寸(长×宽×高):≥730mm×580mm×1070mm;
重量:桶身(不包括盖、轮轴、轮子插销等)≥11kg;总重量≥16kg;桶身壁厚:≥4.0mm;材料: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稀新料;
2、盖子和桶身之间分把式两个长插销连接,插销长度≥200mm;把手与桶身有≥4组共≥8根加强筋连接;(响应文件里提供图片)
3、桶身把手两侧沿口部位各有圆形孔洞直径为≥22mm,有内置橡胶一次成型使垃圾袋口收紧;(响应文件里提供图片)
★4、垃圾桶前后面立式凹型,桶身正面(前沿口)有纵向加强筋≥3条;桶身左右两侧外沿处有纵向加强筋单面≥5条(不含拐角处),每根加强筋厚度≥6mm;桶底有波浪纹2层(或以上)裙边,(响应文件里提供图片)
5、清运垃圾防止挂车部位破裂脱落,垃圾桶沿口挂车部位总高度≥45mm,垃圾桶沿口处挂车部位有≥3层裙边;有蜂蜗状加强筋(响应文件里提供图片)
6、防止垃圾桶无序移位自由摆放,垃圾桶左右两侧有凹凸连接装置,面对桶身正面左侧凸起高度≥23mm,凸起最大宽度≥50mm;右侧凹槽深度≥12mm,凹槽最大宽度≥50mm;(凹凸连接装置与桶体一次注塑成型,不可以后期加工凹凸连接装置)(响应文件里提供图片)
7、提升桶底部耐受力桶底为蜂蜗状加强结构镶嵌≥5颗钢质防磨钉;轮轴采用45中碳钢;橡胶轮与底轴连接:采用直插止退防盗连接;(响应文件里提供图片)
8、为增加垃圾桶使用寿命,垃圾桶底部除有耐磨钉还需具有防滑耐磨保护功能。(响应文件里提供图片)
9、方便垃圾桶倾斜并拖动,垃圾桶背面底部中间位置凹槽内一次成型脚踏杆,脚踏杆长度≥130mm;(响应文件里提供图片)
★10、提供240L垃圾桶实物样品1个,(颜色为原材料本色不含其它色素,须模压一体成型本色)不接受拼接组装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样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0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皇姑区昆山西路1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领航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35-5号(2-3-2)
邮箱地址: Lnlhzt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虎石台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领航招投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