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施工招标公告
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邯郸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
HBGZ2015-0425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邯发改招标核字[2015]294号
所属行业:
其它
所属地区:
邯郸
招标内容:
邯郸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GZ2015-0425
1.招标条件
邯郸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已由邯发改招标核字[2015]2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及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邯郸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桥闸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邯郸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
2.2工程地点:邯郸县境内
2.3主要建设内容:雨水情监测系统、预警平台完善、群测群防的补充完善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招标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的企业。
3.2具有专业人才队伍,承担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建设(包括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报名时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用户证明。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和损失将由投标人承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2日-2015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用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邯郸市人民东路345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1日9 时30分,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县水利局
地址:邯郸市新汽车东站西侧
联系人:李丽英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1号
联系人:陈娜
电话: 189*****2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邯郸县水利局
联系人:
陈娜
地址:
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1号
邮编:
056001
电话:
0310-189*****272
传真:
****-*******
电子邮件:
hebeigua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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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施工 山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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