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专项债券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专项债券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
建设工程专项债券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公室的通知》(琼财债〔2022〕417号)的相关规定,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的相关信息做如下公开: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屯昌县产城融合城北片区开发项目)
项目业主:屯昌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期:预计开工时间为2022年11月,竣工时间为2024年1月。
项目建设内容:开发区储备开发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36公顷,主要建设开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公用设施,绿色与开辟空间等用地和新建八条市政道路,总长度9.17公里以及配套设施工程。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加快推进本项目的建设,保障建设资金,基本完成年度目标,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100%,资金支付率100%。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工程项目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做好报批报建手续。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本项目累计资金筹措总额258,635.00万元,自筹资金228,635.00万元,发行专项债券30,000.00万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基本完成年度目标,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100%,资金支付率10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使用需求,向财政局申请资金指标,按照我单位财务审批制度严格管理和使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无调整。
(二)项目管理情况
由代管单位严格按照工程管理规定全过程代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基本完成绩效目标,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100%,资金支付率100%,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比较匹配,资金保障到位,不存在资金脱节情况,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及时支付各项工程款项,有效保障工程进度款等大额资金支出,为项目的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无
五、偿债资金来源
本项目专项债券以经营收益为还本付息基础,收入来源主要为标准厂房出租和土地出让收入。
(1)标准厂房出租收入
本项目新建可出租标准厂房20,160.00㎡,参照海南省类似厂房的出租信息,出租单价为0.33元/平方米/日,一年可出租天数按照360天计算,运营期第一年出租率为60%,第二年出租率为70%,第三年出租率为80%,第四年起出租率为95%,则运营收入合计1,640.58万元。
(2)土地出让收入
土地出让收入根据提供的屯昌县城北片区附近可出让地块进行计算,土地价格增长率按照近三年海南省平均GDP增长率6.83%计取,土地出让收入合计94,043.06万元。
六、融资与项目收益平衡等反映偿债能力
项目可用于还本付息的收益合计为 48,416.02 万元。本项目专项债券还本付息以该项目的运营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为基础,债券存续期(2022-2032年)内各年现金净流量,可覆盖债券存续期间各年利息及到期偿还本金的支出需求;且项目专项债券到期时,在偿还当年到期的债券本息后,仍有11,453.02万元的累计现金结余,综合本息覆盖率1.29[ 本息覆盖率=期末净现金流量/债券本息和+1,即为(期末现金流量11,453.02万元/本息和39,070.00万元)+1]。
七、偿债风险的指标
根据本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的压力测试结果,当项目的运营收益在±15%范围内变动的情况下,项目的债券本息覆盖率仍然>1;当项目的利率在±15%范围内变动的情况下,项目的债券本息覆盖率仍然>1。因此,本项目的项目收益对债券还本付息保障性较高,项目可通过压力测试,还本付息资金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与风险抵抗能力。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率,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使用和管理水平。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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