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7-2地块商住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招标公告

F-b7-2地块商住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为满足中建八局 上 海 公司 乐清市中心区(F-b7-2地块)商住项目施工生产需要,现就项目所需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物资进行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标组织:中建八局 上海 公司
2、招标项目:中建八局 上海 公司乐清市中心区(F-b7-2地块)商住项目物资采购招标项目
3、招标内容:项目施工生产所需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物资,数量共计约1500M3(规格:A3.5 B06); 9000M3(规格:A5.0 B07),具体数量以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具体采购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合格后, 方可参与投标。
6、其他:必须具有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投标单位必须是生产厂家。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15 年 10 月 22 日 17 时,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cscec-buy.com/index.do),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填写《供应商资格预审》(具体详见附表1),请各投标单位务必认真填写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投标人应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与事实有出入,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4、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至少包括:《供应商资格预审》加盖公章的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简介、近三年的业绩和信誉、企业体系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与银行签订关于银行保理授信额度的合同复印件(如有)。
以上报名所需资料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年 10 月 25 日 17时前送至或邮寄至地址 浙江省乐清市南岸村中国建筑工地(邮编:325600)。资料接收人员:黄宇洁 联系电话:155*****293

四、发布标书时间
1、招标人将告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8日


中建八局上海公司
2015年 10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混凝土 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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