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人民政府尖峰镇凤田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

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人民政府尖峰镇凤田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尖峰镇凤田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乐东黎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28日 12:0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28日至2023年07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7月1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2。
预算金额 ¥25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
采购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工0898-********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泓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坡博路坡博家园C613-1栋二单元23楼23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166*****413
附件:
附件1 工程量清单—尖峰镇凤田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df

项目概况

尖峰镇凤田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坡博路坡博家园C613-1栋二单元23楼2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J2023-003

项目名称:尖峰镇凤田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联合体声明,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人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事故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后日期);(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联合体声明,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至 2023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坡博路坡博家园C613-1栋二单元23楼2301室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经办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材料收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收原件)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吴工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泓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坡博路坡博家园C613-1栋二单元23楼2301号            

联系方式:李工166*****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08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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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泓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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