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进口透析器自动复用机招标公告
全进口透析器自动复用机招标公告
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丹阳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编号:丹政采标(2007)谈字15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供应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3)供应商最好能提供2006年间类似成功案例至少1个;
(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7年4月12日至4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
地点: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大院财政局二楼)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书将被拒绝。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日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1)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代理商(或经销商)应持有效制造厂家授权书。(2)符合条件的成功案例合同及验收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
全进口透析器自动复用机 1套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数量:1名
五、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2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给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时将转帐支票或汇票交给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户。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六、谈判地点: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大院财政局二楼)。
七、谈判响应时间:2007年4月19日(星期四)北京时间9:00(逾期不予受理)。
八、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贺宁 联系电话:(0511)*******
九、项目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0511)*******
传 真:(0511)*******
十、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云阳分理处
帐 号:****************0389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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