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公安局市局机关食堂集中采购配送食材采购公告
遵义市公安局市局机关食堂集中采购配送食材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ZYGZ[2023]037
项目名称:遵义市公安局市局机关食堂集中采购配送食材
预算金额(元):*******.00/年
最高限价(元):*******.00/年
采购需求:为遵义市公安局机关食堂、留置看护大队、市局警犬基地食堂以及采购人工作需要的其他指定地点采购为期三年的食材配送。
标项1
标项名称:遵义市公安局市局机关食堂集中采购配送食材
数量:1.00
预算金额(元):*******.00/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遵义市公安局机关食堂、留置看护大队、市局警犬基地食堂以及采购人工作需要的其他指定地点采购为期三年的食材配送
备注:
合同根据服务评价实行一年一签,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有效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提出索赔或终止合同。
合同履约期限:叁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2021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一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资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有供2022年05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效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后,如经核查承诺内容不属实,取消中标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优惠,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注: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
(5)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6)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评审工作过程中,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
(1)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登记表》。(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 楼)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电子交易服务系统(http://220.197.200.182:88或省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918开标室
5、公告期限
2023年07月10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无
7、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遵义市公安局
地 址:遵义市
项目联系人:任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177*****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麒龙贵州塔11楼
项目联系人:陈应全
项目联系方式:177*****908
标签: 机关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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