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长塘河新宁县治理工程
湖南省邵阳市长塘河新宁县治理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邵阳市长塘河新宁县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邵阳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邵水函【202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宁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新宁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邵阳市长塘河新宁县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新宁县万塘乡境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长塘河新宁县治理工程建设规模:长塘河干流治理以白马田村横板桥支流汇入口往下游55m为起点(桩号K10+225),以赤塔村唐家坝为终点(桩号K13+150);横板桥支流治理以河口为起点(桩号B0+000),以白马田村民活动中心往上游200m为终点(桩号B0+600)。本次长塘河生态突出问题整治全长3.525km(其中长塘河干流2.925km,横板桥支流0.6km),两岸岸线整治全长6.104km(其中长塘河干流5.305km,横板桥支流0.799km)。排水工程:新建排水管涵52处(其中长塘河干流44处,横板桥支流8处)。码头工程:新建下河码头21处(其中长塘河干流14处,横板桥支流7处)。拦河坝工程:拆除重建拦河坝1座(白马田坝,位于横板桥支流B0+240处)。其他工程:新建项目铭牌2个(干支流各一个),界桩7个(长塘河干流5个、横板桥支流2个),安全警示牌21个(长塘河干流17个、横板桥支流4个)。。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湖南省邵阳市长塘河新宁县治理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总工期 30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及以上标准 。
2.6 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4(B)投标人近□3 □5 □8 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4(C)投标人近□5 □8 □10 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施工业绩;(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5(B)拟任项目负责人可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可用)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根据邵阳市水利局、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邵阳市财政局、邵阳市审计局发布的关于对《<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标后管理的实施意见>部分内容作出修订的通知》(邵水发【2022】49号)中规定: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不得有在建项目。在建项目是指投标截止时有未完工或已中标未开工情形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3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shaoyang.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投标人须先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shaoyang.gov.cn)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9-*******)。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shaoyang.gov.cn)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shaoyang.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shaoyang.gov.c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新宁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宁县水利局,电话:0739-*******/0739-*******。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新宁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 新宁县棉花糖路香山嘉苑3楼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133*****34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佑母堂路茶山馨苑12栋1703室
联 系 人: 李萍 周昕 邓双
电 话: 073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标签: 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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