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3年长春市城建基础设施项目桥梁加固维修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资
格后审)
(招标编号:ZRGT-JL-20230402-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长春市城建基础设施项目桥梁加固维修工程监理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米源为国有资金846.4247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
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长春市城建基础设施项目桥梁加固维修工程监理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长春市城建基础设施项目桥梁加固维修工程监理一标段)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0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电子上
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七其他
2023年长春市城建基础设施项目桥梁加固维修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资格
后审)
招标编号:ZRGT-JL.-20230402-01
1.招标条件
2023年长春市城建基础设施项目桥梁加固维修工程已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长春市2023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
划第二批的通知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
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长春市城建基础设施项目桥梁加固维修工程监理一标段: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一个标段:
2.3建设规模:施工一标段隧道设施维修工程:计划对卫星路隧道临河街隧道吉林大路
隧道宽平地道既有设施进行维修隧道渗漏进行防水堵漏设置排水盲管完善电伴热及
二次电源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总投资额:846.4247万元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城区
2.6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
保修结束为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施工工期延长的,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
且不增加监理报酬。
2.7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针对2023年长春市城建基础设施项目桥梁加固维修工程
施工一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
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实施细则,工程质量合格。
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或综合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
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其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
年-2022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成立的投
标人,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
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
3.3.1(2020年1月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
完成时间为准)
3.3.2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
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
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
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
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
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
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
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无在建监理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其他人员要求配备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项
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
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木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日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
(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
新的监理业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9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5日16时00分,
请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
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己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0/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
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
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
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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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本项日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软件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
体化平台不见而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投
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开标过程无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
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
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
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
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
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
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
条进行处理。
7评标办法
7.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
选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
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0213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1031号
联系人:敖一狄
电子邮件:zrgt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尚家关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计
220
22102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