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科院办公室改造招标公告
材科院办公室改造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材科院办公室改造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材科院办公室改造项目 | 材科院办公室改造项目位于中国海油未来科技城C座,本次改造区域为7层、8层,将7层西南侧现有办公室全部拆除后改为6间中心办公室,其余11间现有的独立办公室调整为每间不超过24平方米的中心办公室。8层A区将现有的办公区改为副院长室1间,经理级独立办公室9,间纪检会议室、人事档案室、保密室各1间,开敞员工办公区及走廊。8层B区南侧改为领导办公区,其中院长室、休息室各1间,副院长室5间,综合办公室1间,茶歇/会议室2间,前台接待区以及走廊,北侧改造为专家办公室1间,首席办公室3间,综合办公室2间培训室1间,员工办公区以及走廊。大会议室在原有位置进行改造灯光环境以及桌椅摆放,位于A区南侧的公共活动空间改为接待室1间及走廊。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材科院办公室改造项目-技术规格书》 | (2023年7月) |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服务范围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对投标人业绩要求近3年至少具有1项5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室内装修改造施工业绩。 4.财务要求: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证良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6.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能提供供应商廉洁诚信商业往来声明书。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_月5_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附:材科院办公室改造项目-技术规格书
标签: 办公室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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