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高新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枣庄高新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8 13: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枣庄高新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项目概况: 枣庄高新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7-11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020********** | |
项目名称:枣庄高新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140.37万元 | |
最高限价:140.37万元 | |
采购需求: | |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翠微园及云溪园建设 1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4.****** B阡陌园建设 1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 C静笃园建设 1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 |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日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投标单位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等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6月29日9时0分至2023年7月5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 |
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应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供应商在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 |
4.售价: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 点: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网上提交上传。(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见枣庄市公共资源网→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详情咨询:**********。)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2023年7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提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授权代理人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因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接受异议的部门及联系人:(1)单位名称: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联系方式:063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枣庄国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56*****205。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地 址:枣庄高新区光明西路2386号 | |
联系方式:0632-*******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枣庄国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县(区)宁波路777号九洲双创16号楼3层 | |
联系方式:156*****20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枣庄国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方式:156*****205 |
招标
|
枣庄国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